作者kevin65002 (★相信会更好★)
看板SMSlife
标题[问题] 家庭因素替代役问题
时间Sun Aug 30 22:01:34 2020
大家好,小弟想问大家以下的状况是否可申请替代役资格,
小弟的家里总共5人,除了父母亲外,还有弟弟跟妹妹。
因弟弟领有身障中度的手册,但弟弟他已经有在上班了。
且大部分家里的生计都是家父在负责的,我的话则是在
利用硕士班课余的时间去打工赚钱;而妹妹跟妈妈分别是
大学生(已满20岁)与专职的家庭主妇。
问题来了,小弟看过一些网路上的资料,有些资料是写说
只要有手册就可以惹,有的则是说法条写说要有抚恤之事实。
小弟想问到底何者才是正确的呀;我弟若有再上班了,那这
样抚恤的事实会成立吗?
P.S 父母亲都未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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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3.50.45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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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evin65002 (111.253.50.45 台湾), 08/30/2020 22:20:36
1F:→ CocoChanel: 何不打给公所问? 08/31 00:19
2F:→ som3629301: 法规没有写对身心障碍的家属要有抚恤事实,我觉得你就 08/31 04:23
3F:→ som3629301: 去申请看看,反正没过也没啥损失 08/31 04:23
4F:→ bob79620: 问区公所 08/31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