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sobing (抠手是很开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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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家因补充兵服役问题请益
时间Tue May 14 17:29:43 2019
各位前辈大家好
小弟目前年纪也不小了,因为之前有出国执行计画
加上就学期间陆续有创业和去工作
现在博士班已经来到第七年了 (汗)
但因为论文还差一点点,我和指导教授都觉得还是把东西做完整比较好
所以现在在考虑是否要休学先去当兵,然後再复学回来把学位完成
因为母亲罹癌,之前医师诊断出来是末期,但目前有在控制之中
并且有定期追踪治疗,
所以想说先休学,然後申请家因补充兵
我们家庭结构是我、爸爸、妈妈和姊姊
但是姊姊已经出国工作,而且也已经嫁人而且有生一个小孩
所以应该不列入在可照顾扶养的亲属范围内
看规定是只要癌症期数在三期之後,
以诊断证明书为依据可以看作是重大伤病的证明
但上次去区公所问
区公所的承办人员跟我说,我如果先休学当补充兵,
到时候补充兵当完之後再次复学,补充兵资格就会消失
就会被要求要回去服一般的常备役(?)
这跟我之前的认知好不一样啊/o/
想请问一下各位如果按照我的状况,申请补充兵是可能的吗?
因为看了一下补充兵法规:
第 12 条
役男於缓徵或出境就学原因消灭後,得依本办法规定程序申请服补充兵役。
役男经核定因家庭因素服补充兵後,未经补充兵徵集,而发生缓徵原因经
核准缓徵或出境就学者,废止其服补充兵役资格。
应该是只要经过补充兵徵集(去当了补充兵),再回来复学是可行的才对呀QQ?
但是因为理工阿宅对於法规用字其实不太能掌握
想请问各位我对於这条法规的认知是否正确,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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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ownload: 可能是沟通误会吧,当完补充兵就履行兵役义务了。 05/14 18:17
2F:→ jackal0521: 可是 82我记得不都替代役而已吗 05/14 22:33
3F:→ jackal0521: 应该是能不能申请退早退伍吧 这个规定就不清楚了 05/14 22:34
4F:推 junior020486: 当完就没了啦 我身边同学就有个例子 05/15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