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tsuki1826 (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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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183梯 司法院司法行政役专训心得
时间Fri Nov 3 19:00:43 2017
大家好,因为本人也受惠於替代役板,
所以今天专训结束赶快来分享一下司法替代役专训的心得。
查了一下发现接下来的184梯没有司法院的司法行政役
不过这样正好,可以让要选司法行政役的法律/非法律系,特别是有证照的了解一下制度
以免在不充分了解制度的状况下莫名其妙跑到遥远的单位去。
以下是几个重点
一、专训简介
这边先简单帮司法院招生一下(?),司法行政役的专训是在台北士林的法官学院。
(一)设备与环境部分
无可挑剔。
(二)时程
为期五天,我们这梯是第四天测验,晚上公布成绩+模拟分发,
第五天到中午而已,结训典礼後公布分发结果。
二、役别甄选规则与注意事项(含组别选择)
(一)司法院司法行政役组别包含证照组(有通过律师高考、司法官特考等)、法律组
(法律相关科系毕业)、一般组(非法律系毕业)。
(二)三个组别缺额各别,不互相竞争。开缺状况专训才会知道。
(三)在成功岭时有证照者可以选择证照或法律组。这梯规则是证照组在成功岭调查完毕
後不得更改;但法律组可以在专训第一天选择是否改为证照组。
(四)本梯次共55人,成功岭役别甄选时证照组与法律组全上,非法律组硕士抽签。
印象中机率大概略低於二分之一,33抽16之类的。
(五)建议:虽然证照组顺位优先於法律组,但建议185、186梯欲选司法行政役、而且
「有拿到证照」的役男,视情况,但原则上非必要时
不要选择证照组!不要选择证照组!!不要选择证照组!!!
像本梯次证照法律全上,选证照组只是限制自己的选择(详下述);
反之,所谓必要时,就是证照会影响你要不要抽签的时候,这时候再亮出证照吧。
相信我,在这个制度因为役政署的德政以及司法院随之设计的"优良"制度下,
选证照组你一定会後悔,就算分数再高都没用,
你只能看着法律组成绩比你低的去你想去的法院。
三、分发规则
(一)计分方式:成功岭基础训练45%、学科40%、专训期间表现15%
特别说明一下专训期间表现包含内务(不是很严格但还是要注意)+心得写作+担任公差。
担任公差的加分不多,但即使如此因为竞争激烈,有机会仍建议争取。
(二)规则<重点!重点!重点!>
1.规则一:优先分发资格者优先分发。其余人第一阶段采「户籍地优先分发」,
有优先资格的役男可以优先分发在户籍地。这边我就不多说了
其他所有人必须 "同时" 选择 "单一志愿" 并填载於 "不公开"的志愿调查单。
统一交给管干进行第一阶段分发。
亦即在役政署的德政下,大头们觉得让替代役男原则上都应该在户籍地服务,「成绩什麽的
不重要啦~~」。司法院就相应做出调整。
所以就是你的户籍>>你的成绩。如果同一户籍地有二人以上选,
再进入成绩比较,成绩高者录取;成绩低者进入第二阶段。
附带一提,专训期间仍开放迁户籍。
EX:我户籍高雄,法律组只有我一个户籍高雄,这时候我选桥头地院一定上。
A君成绩高我10分,但抱歉了,我有户籍我超强der,你跟我抢就等着落入二阶吧。
没想到这时候有个女朋友在高雄、成绩比我高的的B君迁户籍到高雄,选择桥头地院。
我也因此落选进入第二阶段。
2.规则二:第二阶段由第一阶段剩下的缺,成绩高者先填。
EX:我虽然成绩排全班第五、法律组第四,我原本想去高等法院,但第一阶段时成绩在我
前面的C君原本想选台北地院,後来听说八字轻的不该去地院,於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C
君最後填了高院。我因此在第一阶段落选,第二阶段剩下的花莲高分院跟花莲地院的缺,
就由我跟另外一个没选上的依照成绩选。
3.前一天晚上会公布所有人的成绩、户籍地并进行模拟分发。模拟分发仅供参考,不具有
任何拘束力或强制力;分发完也开放所有人讨论、安排志愿填写。
隔天早上再把正式的志愿单统一缴交,在结训末日正式分发。
(三)建议
相信大家玉雪聪明,应该可以看出上面制度的问题了,我在这边就简单讲几点问题
1.证照组受到极大的限制
EX:我户籍彰化,选了证照组,结果一到专训发现:这梯的证照组缺「没有彰化」!
这梯的八个开缺分别是司法院、北院、新北、宜兰、桃园、台中、高少家、桥头。
假设刚好其他七个人设籍台北*2、新北*1、宜兰*1、桃园*1、台中*1、高雄*1。
<事实上不会这麽刚好,因为咱们司法院开缺「不会」看选证照组的人的户籍>
这时候我有两个选择:
(1)不迁户籍。那就只有一个选择:高雄。你成绩全梯第一也是白搭,其他法院你没户籍
所以一点机会都没有,除非刚好有人真的要去高雄而且最後志愿单上填的也是高雄。
(2)赶快找哪里有亲戚迁个户籍,然後开始努力拚成绩。
证照组一来人少、二来开缺不看你户籍所以也别想什麽保底。
所以没户籍=可以洗洗睡了。
那这时候可能会有人说,阿法律组就比较好吗?
对,真的比较好。因为法律组人多=缺多,像上面那种极端的情况发生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即使你没户籍,只要户籍没占完你一样有机会;或是直接迁个户籍。一般来说你想选的
法院如果是北部,不只一个缺的机率很高,你不需要跟其他证照组的捉对厮杀。
结论:除非你去哪里都没差,不然就算有证照,请选法律组。想去哪里也顺便迁个户籍。
2.户籍地大风吹
既然户籍地挂帅,那这种状况也就不意外了。
你到最後一刻才会知道谁迁了户籍谁没迁户籍。
现在迁户籍很快的,还是那句话,想去哪里快找找有没有亲朋好友,先迁过去吧。
这年头有户籍只是给你参与的资格而已。
3.可能产生的问题
第一志愿单一分发再加上模拟分发、开放协商的结果就是,只要模拟分发/协商中有错误资
讯,不但造成高分者误判情势落榜的机会;同时也迫使低分者亮出底牌。
EX1:
我户籍台北但成绩不高,但因为模拟分发的时候第一阶段所有人都一窝蜂抢台北更爽的缺
,结果我碰运气填台北地院然後意外选到了-
不过这反而会让我不敢在正式分发填台北地院。理由在於所有想留在台北的落榜者都知道
我的成绩比他们低;他们看到我选的结果就会自动调整到把台北地院填入第一志愿,我不
想落入第二阶段的结果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乔看看有没有其他法院是OK的。
EX2:
我户籍台北,成绩不错,在同组的三个户籍台北的我排第二。甲君排我前面、乙君排我後
面,这次的缺只开两个台北,一个司法院;一个士林地院。我跟排我前面的确认过後,填
了士林地院,而我前面成绩的也填了司法院,当然模拟分发的结果也是如此。
没想到,隔天正式分发的时候我第一阶段落榜了,而缺只剩下花莲高分院。一看之下赫然
发现甲君分到士林地院、乙君分到司法院。
原来甲君後来想想觉得司法院好像要站哨,他不喜欢,刚好乙君也想留在台北,所以两个
人在我不知情之下说好甲君填士林地院、乙君填司法院。而成绩输给甲君的我当然就被刷
掉了。本来以我的成绩是可以选个台北地院、桃园地院的,但是因为错判情势,那两个法
院早就在第一阶段被大家协议填完,我别无选择,只能选择最後剩下的花莲高分院。
虽然标题是说可能产生的问题,但上面两个案例都是这个梯次「真实发生的案例」。
(我有稍微改编事实,无意针对个人,单纯讨论制度问题)
当然,EX1当中成绩比较低的人本来就会比较吃亏,但是如果在缺够多的前提下,如果没有
模拟分发让他亮出底牌,他已经上了他想去的台北地院。其他人其实也不损失,因为可能
其他台北的法院仍然有缺,剩下的就是比成绩而已。
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模拟分发,或是大家就是各自评估成绩选择,也不会产生EX2的极端结
果;或是如果第一阶段不只一个志愿,也不至於会让EX2当中的人高分落榜。因为他成绩够
好,仍然有其他次要选择。
然而,因为模拟分发提供了错误的资讯+第一阶段单一志愿+甲乙二人结盟+其余缺额已经开
放大家讨论分完的要件综合之下,必然导致了EX2的结果。
模拟分发是我们这梯自己选择的没错,毕竟在成绩出来之前,没有人会觉得自己成绩会输
给别人;但模拟分发+开放协商的结果就是把最後分发的结果仰赖於相信模拟分发提供的资
讯、所有参与模拟分发完协商的人也都会按照协商结果选填。
简言之,就是把你未来一年/半年的服勤单位交给「人性」跟「运气」来决定。
成绩好、在户籍地只是基本的参赛资格。
4.小结
我无意在这边蓄意攻讦特定人的特定策略,或是法官学院乃至司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付出
与努力。我也知道很多政策面并非司法院所能单独决定,同时理解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考
量,是否以及如何利用制度,也是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由。
但是今天在座谈会上,很遗憾的,我不认为单从座谈会的结果与结论可以认定法官学院的
各位长官或握有制度修正权者真正了解问题;相反的,不到几个小时之後在座谈会上所提
出疑虑立刻应验,无异赏了参与座谈会所有人两记耳光。再再证明这个制度的修正已经到
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恳请各位长官正视这样的问题。
在这边也抛砖引玉提出几个修正制度的提议
1.第一阶段不应只填写单一志愿。
只要在第一阶段的同时不只开放一个志愿,可以稍微减缓落入第二阶段挑剩下志愿的疑虑
。详细举例可以参下3。
2.赋予模拟分发强制力;或是於模拟分发後设计具有强制力的制度。
模拟分发与开放学员协商的立意良好,而且也无法禁止学员私下协商。所以应该把模拟分
发到隔日正式分发间的不确定性降到最低。
3.选填志愿程序直接公开并以分发法院唱名,仍以户籍在地者优先分发。
事实上,我认为现时制度根本的问题在於对「户籍优先」四字的误解。
所谓户籍优先并非代表户籍绝对优势。换言之,只要把户籍纳入"先位"的分发标准,也不
会产生太巨大的问题,但前提也是过程必须即时公开。
例如,只要在个别组别分别唱名如"欲选择司法院者出列",如果只有一人,立即可以分发
;如果有二人以上,在户籍地者优先;二人同户籍者比较成绩,成绩较优者分发;二人以
上均非同户籍者,同样比较成绩,较优者分发。
如此一来其实也不需要什麽一阶段二阶段,也不会多花多少时间,最多就是唱名到开始照
顺位分发的犹豫期间给长一点就可以了。不但没有违背户籍优先的意旨,也不会偏废学科
成绩,因为成绩好的永远有选择的机会。
以上,提供给之後185T、186T有志选司法院司法行政役的参考。
本文可能还有很多缺漏,敬请指正。
还请学弟们千万做足功课,因为是攸关未来服役生涯的大事。
最後,为了避免说只会躲在电脑後面发文取暖,我会具名把本文CC给司法院人事处、
役政署甄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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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atsuki1826 (180.176.119.77), 11/03/2017 19:07:11
1F:推 wizwiz: 推用心整理 11/03 19:16
2F:推 IliveB612: 旁观者给推,冲康人的嘴脸真的很讨厌 11/03 19:17
3F:推 s900037: 推 11/03 19:18
4F:推 jasper0905: 大律师推 11/03 19:26
5F:推 chaby19913: 这个难道是二中大律师? 11/03 19:37
6F:→ wjesse1991: 希望你能帮上人哈哈,之後也只剩金刚了 11/03 19:44
7F:推 crycrygreen: 推整理 11/03 19:44
8F:推 joke610291: 路过推推 11/03 20:07
9F:嘘 a1590000: 制度的部分就算了,其他的没听学长说要低调吗..... 11/03 21:01
10F:推 g19920109: 司法役不是法律系优先证照?现在改了? 11/03 21:05
※ 编辑: satsuki1826 (59.115.101.171), 11/03/2017 21:08:28
11F:嘘 oneal259: 制度就这样啊!在这边取暖有用吗?还不如实际点多念点书 11/03 21:07
12F:→ oneal259: ! 11/03 21:07
13F:→ oneal259: 哭啊!喊啊!叫你妈妈带你去买玩具啊!快带到学校炫耀啊 11/03 21:08
14F:→ oneal259: !孩子交点朋友吧! 11/03 21:08
原文忘了补上关於考试的部分,
本梯次考题50题选择题。考题重点讲座上课会提示,专心上课即可,
学院严禁考题外流所以不便透漏考题内容。
另外原文中关於设备的描述过份详尽是我的错,已修正。
还有嘘文的同学你可能误会了@ @ 我有选到志愿所以无需取暖。
※ 编辑: satsuki1826 (59.115.101.171), 11/03/2017 21:14:54
15F:推 william10845: 二中 推 11/03 21:09
16F:推 andante6851: 台北真的抢的很难看 模拟分发是好意 却被拿来当烟雾 11/03 21:24
17F:→ andante6851: 弹 11/03 21:24
18F:→ gary800: 话说为什麽这梯,司法院是说收45人,而你说收了55人?这 11/03 21:26
19F:→ gary800: 梯多收喔? 11/03 21:26
20F:推 andante6851: 户籍优先也是 是希望你能离家近 不是要你靠亲戚抢缺 11/03 21:28
21F:推 alegna: 记得多交点朋友才可以这样搞别人啊! 11/03 21:28
22F:推 jacky98: 前半段可以低调一下.. 11/03 21:37
23F:推 andante6851: 回G大 我记得45人只是83前? 11/03 21:37
24F:嘘 hoowa225: 有些东西要低调 11/03 21:46
25F:推 msdie911545: 有详细推推 想请问直接申请专长的也是先成功岭在到 11/03 21:47
26F:→ msdie911545: 那边吗?年底要进去 资讯想多找一些 11/03 21:47
专长应该都是法律组喔
把设备那边都删了,请大家注意制度面就好。
※ 编辑: satsuki1826 (59.115.101.171), 11/03/2017 21:51:47
27F:推 gary800: 是喔,我以为是共45人包含83後专长15人。那这梯法律组跟 11/03 21:49
28F:→ gary800: 证照组人好多啊 11/03 21:49
29F:嘘 cbt123: 低调嘘 11/03 21:51
30F:推 andante6851: 设备与环境,就是来了就知道 11/03 21:54
31F:推 cbt123: 推回来,制度有漏洞 行为就不具有非难性? 11/03 21:56
32F:→ cbt123: 我觉得原po家里玩具应该不少,不需要这样子酸 11/03 21:57
33F:→ cbt123: 只是有成绩好的朋友行行好让成绩差的上吧(臆测 11/03 21:58
34F:→ georgewang08: 原po是说东X法律欧XX跟林XX?? 11/03 22:01
唉,其实我只想讨论制度面的问题,同时把这些问题让之後185、186梯的学弟知道而已
现在这个时间点再抓谁出来鞭真的没意义、更不是我PO这篇文的目的。
因为分发都已经决定好了,我也不是我举的个案中的任一当事人。
只希望这篇文能让更多想选司法院司法替代役的学弟知道现在的制度如何运作,
合理推断制度面的反应不可能多迅速。
如果制度短时间无法修改,那只能让更多人了解制度才能避免掉可能的问题。
※ 编辑: satsuki1826 (180.176.119.77), 11/03/2017 22:34:21
35F:推 NoLongerS: 法律圈很小, 消息会传很快, 只能说原本利益良善的信 11/03 22:43
36F:→ NoLongerS: 赖机制被破坏, 带来的不便与不利益都是未来与当下替代 11/03 22:43
37F:→ NoLongerS: 役受损, 哀哀, 法律人的品德去哪了呢 11/03 22:43
38F:嘘 andante6851: 推有点多帮低调 只能说这圈子不大 以後真的都能遇到 11/03 22:45
39F:嘘 oneal259: 其实也可以找一个信的过的人先收这些成绩好的人的志愿卡 11/03 23:54
40F:→ oneal259: ,透过这个人去看有没有跑票。如果其中有人不愿意交,就 11/03 23:54
41F:→ oneal259: 随便找其中一个人去卡这个未交的人原本要选的位置,这样 11/03 23:54
42F:→ oneal259: 成绩低的同学就进不来不是?就算最後这个没有交志愿的同 11/03 23:54
43F:→ oneal259: 学仍然维持原来选择,这个帮忙卡位的同学落到第二阶段, 11/03 23:54
44F:→ oneal259: 那还是可以选到原本的单位啊!这不就只是策略运用吗?法 11/03 23:54
45F:→ oneal259: 律系的大家应该多动动脑袋! 11/03 23:54
46F:嘘 oneal259: 与其在这怪制度、怪道德,倒不如好好想办法解决制度的不 11/04 00:05
47F:→ oneal259: 足,这不正是以後考上律师执业後该面对的问题吗? 11/04 00:05
先谢过楼上帮低调,
我同意要解决制度问题这点,所以我把原信-包含我自己提出的制度改革方式-
具名寄给主管机关,当然有没有用我就不知道了。
再次重申:我 真 的 不 是 没有选到志愿的当事人= = 只是同梯的路人甲
造成大家的误解真抱歉,请不用再寄站内信给我了
※ 编辑: satsuki1826 (180.176.119.77), 11/04/2017 00:18:53
48F:嘘 oneal259: 可惜的是这些既得利益者也不是那麽团结,大家只注重自己 11/04 00:17
49F:→ oneal259: 利益,真的要选出这个愿意冒风险的卡位者,花的时间大概 11/04 00:17
50F:→ oneal259: 要比大家选志愿的时间来的多吧! 11/04 00:17
51F:推 HansWelzel: 笑死人 制度不好跟有没有背叛别人是两码子事情 这种 11/04 00:18
52F:→ HansWelzel: 基本逻辑很难? 11/04 00:18
53F:推 HansWelzel: 自己先冲康人 然後说 哇大家应该想办法避免我这种人出 11/04 00:21
54F:→ HansWelzel: 现啊 XDDDDDDDD 11/04 00:21
55F:嘘 oneal259: 脑袋不够好在那怪道德怪制度也是应该的啦! 11/04 00:23
56F:推 halfstar: 很久以前就听说司法役发生类似的事了,只能说制度上当然 11/04 00:30
57F:→ halfstar: 可以给你这样操作,但这样做的风险就是你信用破产,影响 11/04 00:30
58F:→ halfstar: 层面不仅你这梯的替代役,大概法律圈的人都会知道了... 11/04 00:30
59F:嘘 oneal259: 真的有实力的人不用担心这个啊!而且律师每天都在帮当事 11/04 00:34
60F:→ oneal259: 人欺骗法官,有人信用不破产的? 11/04 00:34
61F:推 jacky98: 其实当事人名字都传开了啦,法律圈很小,法律阿替圈更小 11/04 00:36
62F:嘘 oneal259: 我倒觉得传开满好的啊!毕竟当事人策略运用良好!倒是其 11/04 00:41
63F:→ oneal259: 他人应该多多想想真的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啦! 11/04 00:41
64F:→ Naimamo: 某楼话外之意大概可以衍生成,制度本来就有问题很久了, 11/04 00:46
65F:→ Naimamo: 觉得有问题且受影响的人不去救济,改用取暖的方式指责别 11/04 00:46
66F:→ Naimamo: 人道德有所瑕疵,但看起来其实跟那个耍手段操弄规则的人 11/04 00:46
67F:→ Naimamo: 根本半斤八两,像原po这样具体给机关建议的又有多少?再 11/04 00:46
68F:→ Naimamo: 一次见证法律人的自私,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 11/04 00:46
69F:推 halfstar: Oneal大,这跟策略无关,这种背叛或破坏信任机制的作法 11/04 01:05
70F:→ halfstar: 人人都知道,只是会不会去做而已。你说当事人策略良好, 11/04 01:05
71F:→ halfstar: 我怎麽反而觉得有种「了不起,负责」的既视感? 11/04 01:05
72F:推 FoucaultM: 大家算了啦 反正背叛人也是一生悬命的一部分吧 11/04 01:06
73F:推 lpgaga5566: 我175梯证照组就喷过了啦,我们十三个证照组至少有七 11/04 07:40
74F:→ lpgaga5566: 个人站起来 11/04 07:40
75F:推 kopl1598753: 志愿这东西靠运气很难吗?╮(╯▽╰)╭ 11/04 07:46
76F:推 jhbgybj123: 司法行政役最爽的不就是单位在法官学院里的吗? 11/04 10:28
77F:推 senaku: 快要没有司法役了 现在差不多是末代 没什麽好低调的啦 11/04 10:38
78F:推 YuanJhih: 整理推 11/04 10:50
79F:推 asiapu: 帮推 11/04 15:56
80F:推 greatshiau: 跟我那时候差好多,以前用分数排简单多了 11/04 22:26
81F:推 lightning17: 推用心 11/05 10:04
82F:推 NoLongerS: 谢谢分享 11/05 12:26
83F:推 scufjh: 选北院住那边还不多积阴德啊QQ 平安退役路过xDDDD 11/05 14:32
84F:推 joke610291: 除非是有女朋友吧...要不然往台北挤没意义啊 11/09 00:13
85F:推 ianxx: 以前照分数选志愿多简单 那时候一堆想留台北的还熬夜读书 11/09 12:13
86F:→ ianxx: 勒 多好 11/09 12:13
87F:→ Tetrapod666: 现在看起来申请专长没选司法役果然是正确决定ㄏㄏ 11/13 11:32
88F:推 balabala56: 退好久了 没想到现在变这麽复杂 11/24 18:02
89F:推 k87559527: 192梯快退了来朝圣 05/20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