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Capart (H. Capart)
看板SMSlife
标题[问题] 家因替代役
时间Mon Apr 18 06:04:24 2016
请问板上有经验的前辈,家里父母皆满60岁,家中还有一个妹妹大学就学中,但已超过18
岁,这样能够申请家因吗? 麻烦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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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4.2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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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zsp8084: .. 04/18 07:24
2F:嘘 omg456789: 不会爬文吗 就只知道当伸手 我觉得你还是去当大头兵好 04/18 07:39
3F:嘘 caka5566: 本版不是公所 04/18 08:21
4F:嘘 tellenzo: 你不觉得直接打电话或查资料比较快吗 04/18 08:49
5F:→ Linus4season: 不用查了 妹妹满18没嫁 gg 04/18 09:03
6F:嘘 thumbe70367: 不用问了直接签志愿役 04/18 09:06
7F:嘘 benny1990615: Google有解答 04/18 11:43
8F:嘘 qoo60606: 醒醒吧 你没有妹妹 04/18 12:03
9F:嘘 cy98: 去公所问 google也可 04/18 13:15
10F:嘘 randy4588: 户籍内有可抚养之家人...无解掰掰不送 04/18 13:27
11F:嘘 reknowledge: 公所一通电话 04/18 13:37
12F:嘘 cz031300: 送你去当兵 04/18 14:27
13F:嘘 puccino: 夸张阿 04/18 14:36
14F:嘘 hellocrab: … 04/18 14:38
15F:嘘 b5023556: 想逃兵就说啊 哈哈 04/18 16:22
16F:推 rainbowzone: 妹妹跟版上学长结婚的话 学长得到婚假14天 你变家因 04/18 16:32
起初已经爬过版上的文,但无看到有关於弟妹已满十八而正在就学的判定,
因此在版上发文询问。
有热心板友提供相关判定资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If.aspx?PCode=D0040016
其中13条-五、
正在政府立案之学校修习硕士以下学位者,其就读最高年龄,硕士学
位未满三十岁,学士或副学士学位未满二十八岁,高中(职)未满二
十四岁。
可免予列计家属。
感谢各位的回覆,希望能同时提供给和我有相同疑问并爬过文後仍找不到解答的人。
※ 编辑: HCapart (1.171.170.28), 04/18/2016 16:38:00
17F:→ benny1990615: 爬文没有解答是因为问题烂到没人敢问啊XDD 04/18 17:11
18F:嘘 dudu1005: 来了 04/18 17:13
19F:→ DarKnighTxX: 认真 打去区公所问最快 04/18 17:39
20F:→ MangoTW: 叫你妹妹嫁给我吧 04/18 23:49
21F:→ ccekw807: 公所会给你满意的答案 04/19 07:07
22F:嘘 yutakasnow: 我们说不行 你是不是就不申请了? 妹妹照片po一下就原 04/19 17:04
23F:→ yutakasnow: 谅你 04/19 17:04
24F:推 zsp8084: 补推 04/19 18:14
25F:推 b014020: 根据13条之五:你没有妹妹 04/19 22:11
26F:嘘 brcwe: 替代役了还家因先嘘 04/21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