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09220 (Sam)
看板SMSlife
标题想请问申请家因问题
时间Mon Feb 15 04:06:44 2016
目前已经在桃园市政府内服役,是体位因素替代役。
最近申请到爸爸的重大伤病卡及中度残障手册,依规定是可以申请家庭因素返家住宿。
但我的户籍地离服勤处所骑车或开车都是一小时内可以到,google地图上是25-30公里。
那麽我可以申请家因返家住宿但是不要换服勤单位服勤处所吗?因为距离其实不是很远开
车骑车一小时内也都能抵达,而且单位服勤久了也习惯不想换了,请问有办法像这样申请
家因但不换单位吗?
还是我要问户籍地区公所还是我的役男承办人还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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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5353664: 家因的服勤单位好像会统一吧,问你的承办人员即可 02/15 09:04
2F:→ omg456789: 你这个不是真正的家因 只是在专训时候 符合友到家因 02/15 13:35
3F:→ omg456789: 的条件吧???希望我没搞错 02/15 13:35
4F:→ gmoonyh: 可以,如果中途转家因,单位所在地有符合规定,可以不用 02/15 14:48
5F:→ gmoonyh: 换单位,就变成可以回家睡觉 02/15 14:48
6F:→ gmoonyh: 送件要去区公所,建议先打电话跟公所说要申请家因 02/15 14:49
7F:→ ntuooo: 可不换单位住家里喔要问目前照顾你的承办 03/11 15:03
8F:→ ntuooo: 可以另外看是否符合提前退役 03/11 15:05
9F:→ ntuooo: 通常在户籍公所申请报市府与役政署要一个月喔.若符合的话 03/11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