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ejhou (Mike)
看板SMSlife
标题Re: [问题] 关於缓徵消灭讨论
时间Fri Dec 11 23:15:49 2015
我是原PO
今天早上先打给我户籍地区公所问後
去找生辅组办了缓徵改至1/31後
又打去确认一次所有要给区公所的文件
结果承办人要了我些个资查完资料後说....
同学
你已经有研替媒合了
如果要申请的话
必须放弃你的研替资格才能申请
後来我考虑一下
还是去服研替好了
只是想再问一件事情
如果有意外 口试fail
那我缓徵是不是还要再去找教官改成6/30?
※ 引述《mikejhou (Mike)》之铭言:
: 小弟明中午回家
: 应该下周一去区公所申请一般替
: 前面几篇讨论热烈的缓徵消灭
: 有版友说
: 1/31前拿得到毕业证书的都可以申请
: 只是有些区公所是不是要学校开立证明说确定1/31前可以毕业才允许申请?
: 那如果学校不替学生开立的话是否就没办法申请?
: 我应该1/18左右可以拿到毕业证书
: 1/11口试
: 系办已经有开立口试公告单了上面盖有系所章
: 口试申请也已经到教务处了
: 这样我要做的事情是
: 1.问教官学校延毕期限到何时与消灭缓徵办法?
: 蔽校是2/1前要完成离校手续
: 但我口试完教授同意的话 我是可以马上去跑离校了
: 不用再改写论文文件
: 2.请系办或教务处开立1月可能毕业证明?
: 担心系办或教务处有可能不能开立文件
: 3.顺便电话问区公所盖有系所章的口试公告单是否能够当成消灭缓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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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nny781558: 我猜不用 12/11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