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nhong6 (阿正)
看板SMSlife
标题[问题] 一般替代役转服家庭因素替代役之折抵问题
时间Mon Jun 22 11:01:18 2015
各位前辈好~
本人去年十月以一般身分役别入伍 役期以查到的资料是一年十五天
但在入伍前有提出家庭因素役别申请 且在专训时被核准
转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役期以查到的资料是是一年
在成功岭提出的折抵时间为三十天
如果是以一般身分役别折抵,我是九月二十三左右退伍
但是我目前已转服家庭因素替代役 应是九月九号左右退伍
最近才从管理人那知道 我的退伍时间是九月二十三号
也就是以一般役别的役期+折抵役期去计算
我在下单位时就已经是以家庭因素替代役身分来服役 返家住宿等等
照我计算的应该是九月九号退伍才是
管理人也不清楚 他只有一张表
请问这样是正常的吗?
途中转服家因替代役 原先的多出十五天无法被改掉吗?
如果是不正常的 我该向役政署反映吗?
管理人本身业务量大 我也不好意思烦他 而且他也是以役政署给他的表单为主
有请指点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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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oubleGGYY: 你寄信去役政署询问就可以了 06/22 11:09
2F:推 n0926138569: 绝对可以折抵!请马上向主管机关询问 06/22 11:39
3F:→ n0926138569: 有文下来。变家因身份役期会随公文变成一年。 06/22 11:40
4F:→ Tranhong6: 谢谢各位回答,已询问 多十五天多很多耶XD 06/22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