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AO (受惊的花椰菜小白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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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草(弓剪)刚律师 抗议警方执法过当
时间Sun Apr 26 14:52:56 2009
前天晚上的记者会,阿刚真的非常的坚强,
只有这一段:
(这是之前翻的『每日新闻』没有的部份,取自『产经新闻』的完整版,
原文连结: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090424-00000664-san-soci)
---公然わいせつで逮捕というのはびっくりした
---因所谓公开猥亵被逮捕很讶异吗?
矢田弁护士「逮捕することになれば、逮捕しないと证拠隠灭(いんめつ)したり、逃げ
たりすることもありえる。その中で、大きな公园の中で、时间が夜中の3时ということ
。そして人通りもない。その中で裸になって公然わいせつは成立するのかという问题あ
る。だが、目に见える范囲で人がいなくても人がいる可能性もあるので成立する可能性
もある。要件がないということもできるし、あるということもできるし。私は弁护士で
すから、これで逮捕されるのは切ない事件だと思う」
矢田律师:通常要逮捕,是因为不逮捕的话有湮灭证据或是逃跑的可能。而当时,是在很
大的公园里,时间是凌晨三点,并不是人来人往。在这样的情况下,就算裸体,公然猥亵
要成立也有疑问。(※注)但因在举目所及的范围内有可能有人或没人,所以(公然猥亵
也有成立的可能性。对於成立要件是否存在的确是有争议的。但我身为律师,对於这样的
逮捕事件感到遗憾。」
---家宅捜索や尿検査は必要だったか
---住宅搜索和验尿有必要吗?
草なぎさん「通常はしないと思うが、芸能界の薬物汚染が言われている。捜査を彻底し
てやるということでやったと思う。结果、何も出ていないので、本人は何も関系はない
が」
草彅:我想通常不会这样做,但被说演艺圈被药物污染,我想由於这样彻底的进行了搜查
。结果,什麽都没有,我和那些事情没什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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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一段,我个人觉得阿刚有点含泪,多少觉得委屈吧?
真的,只是喝醉酒而已,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公众人物,而是一个普通上班族,就不会引起这样的轩然大波。
当然,就身为一个社会人,而且是对社会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放任自己饮酒过量到神智不清,做出这样轻率的举动,他的确有错,
所以他才会在被释放後立刻召开这个记者会,面对公众道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
即使他有错,他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警察或是检察官在执法时,也必须遵守法律,
不然,什麽叫法律?什麽叫人权?又怎麽会有『执法过当』、『非法搜索』这样的事?
即便阿刚是公众人物,但回到最根本,
『他也是一个日本合法国民,享有日本法律所赋予他的人权。』
律师会提出这样的说法,一定是基於他的法学专业素养而提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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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网应援阿刚的网站(
http://www.shomei.tv/project-960.html)
主要关注在以下几点:
1、阿刚被逮捕後酒测值高达驾驶标准酒测值的五倍,推测被补当时有急性酒精中毒。
在这样的状况下,警方在深夜无人的公园调查并逮捕,对於这种处理方式感到有疑
虑。
2、有关公然WAISETSU罪的定义,请上日本维基百科(
http://tinyurl.com/3xb36o)
所谓公然WAISETSU罪,指的是「在不特定且多数的人面前行WAISETSU之事而成立之
罪。」阿刚的行为虽然是WAISETSU,但是是否是「在不特定且多数的人面前」,这
一点有待商确。(这就是律师在记者会上那段发言的重点)
3、明明是因公然WAISETSU罪而逮捕,为何要去住家搜索,让人无法接受。即使有逮捕
的理由,一个对社会有影响的人都无法获得基本的保护,令人难以释怀。
4、对於地デジ大使的阿刚,鸠山法务大臣的发言过重,鸠山大臣不也犯了等同侮辱罪
吗?不禁让人有这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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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时警察带走他是有必要的,因为现场看到的的确是醉汉在发酒疯,
因为我们关心他,觉得当时以他的身体状况,送医院或许会是更好的处理方式。
他喝成那样,警察会不知道这是醉到神智不清了吗?
(或许真的是因为他们看多了,觉得不值得大惊小怪....
不要说是警察了,以日本的喝酒文化,
我想去过的人多少有经历过,在路边或电车上醉倒或发酒疯的人太多了....)
但
律师说了:「通常要逮捕,是因为不逮捕的话有湮灭证据或是逃跑的可能。」
我不认为一个醉到神智不清的人有能力湮灭证据或逃跑。
就算警察把他带回警局,可以是保护、可以是接受调查、
但在
没有公然WAISETSU的受害者的情况下,没必要『以现行犯逮捕』。
(民众报警是因为妨碍安宁,不是因为他故意露x,)
2.有关公然WAISETSU的资料,因为我也不是学法律的,
以下资料感谢
法律专业版友koice的热情赞助:
『叙述上只是为了能使一般人理解,
所以省略了很多东西没有讨论,不过应该不影响结果的判定。
且以下叙述只适用於大陆法系国家(例:德国、日本、我国),其他国家我不清楚。
首先要知道的是,任何人在判决确定前都是无罪的(无罪推定)
还有就是,犯法律没有规定的罪不能称之为犯罪(罪刑法定主义)
要知道有没有构成犯罪,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审查(通说如此处理)
通过审查才能说他有罪,否则如前述无罪推定。
那麽三阶段是哪三个阶段呢? 1.构成要件 2.违法性 3.罪责
构成要件部分是由法条规定的,
法条一般来说说得很清楚怎样算符合条件,怎样不算;
有争议的点会透过其他方式有明文解释。
公然わいせつ罪的构成要件就是两个:公然 和 わいせつ
わいせつ是指为猥亵行为,客观上可引起性欲者
比较有疑问的是公然这点
半夜三点在公园裸身有没有除了阿刚与警察之外的第三人看到是可以质疑的
依我国的解释是只要公共场所就可以满足这个条件 日本那边要看日本如何解释
所以第一阶段的构成要件是否符合即成为问题点 也就是说在这里就可能不成罪了
即使依照我国解释通过 仍须进行下两阶段的讨论
第二阶段的违法性是考虑到在有些特别情况之下,
行为人受情势所逼需要去侵害别人的法益(就是要犯罪)才能保护自己,
为了这些人所以如果具备这些特别状况的就不能算他们有罪。
这个特别的状况一般有两种:正当防卫跟紧急避难。
从新闻来看,阿刚没有以上两种状况所以必须进行第三阶段的讨论。
第三阶段的罪责部分是顾虑到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且每个人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也不一样,所以发展了责任能力的概念。
责任能力一是看年龄(年龄的部分依照法条规定);
二是看行为人在实行行为时可不可以控制自己,
要一个无法控制自己会做出什麽事情的人去控制自己不要犯法这没道理对不对?
阿刚喝到烂醉,完全不记得自己说过什麽话、做过什麽事,
就有可能在这里被排除成罪。因为没有责任能力。
有人可能会问:照你这样讲,那我想杀某个人是不是就可以喝到烂醉然後去杀人呢?
在这个情况,学说上发展了「原因自由行为」这个理论来补足。
原因自由行为的要求就是碰到在罪责那边因为这种状况无责任能力而不成罪的时候,
必须回头审视行为人是不是为了要实行犯罪行为而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的状态。
在阿刚的状况的话,就是要去看他是不是为了要公然猥亵而让自己喝到烂醉,
不过看新闻都很明显可以知道他不是这样,所以也不成罪。
到这里,可能有人又问说:他可以预期到可能会这样啊!刑法怎麽可以不罚?
ok,可以预期到这样,但却没有更加注意,就有可能有过失了吧?
可是呢,注意到我一开始说的了吗?
刑法没有规定的犯罪,不能称之为犯罪,所以也不能罚。(罪刑法定主义)
於是我们来看看日本刑法有没有规定公然わいせつ罪要罚过失犯:
「第百七十四条 公然とわいせつな行为をした者は、六月以下の惩役若しくは三十
万円以下の罚金又は拘留若しくは科料に処する。」
好吧,很清楚了吧?没有罚过失犯。所以无罪。一开始就无罪!
 ̄ ̄ ̄ ̄  ̄ ̄ ̄ ̄ ̄ ̄
就算被警察抓起来,最後到法院那边也是会被无罪开释。
因此,即使阿刚有错,也就只有道德上的瑕疵,没有法律上的瑕疵。
即使有法律上的瑕疵,也不会是公然わいせつ罪。』
3.
新闻中律师说:一般在没有出现被害者的情况下,醉酒裸露顶多拘留一晚就能获释。
检察官的处理也有瑕疵:
我也不是学法律的,但就我的常识及目前所了解的资讯,
检察官在没有足够强力的理由下,跑去搜他家~
当然因为他神智不清怀疑他瞌药,而要作尿液检查还说得过去,
但既然检查出来没有药物反应,这样的发展就....
而且要去搜索住家的话也要搜索令,程序上的媒体没有报导清楚,
光是公然WAISETSU嫌疑,真的好奇检察官是用什麽理由申请搜索票的?他个人的偏见?
(当天就是因为去搜索的这个行动,造成很多人怀疑阿刚药检有问题,
这对他无疑是个很大的伤害。)
4.只会打嘴泡自己惹一身腥的政客,我们可以先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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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怎麽为阿刚争取他的权利,是他的委任律师的工作,不是我们的事情,
但身为fan,基於关心和担心,我们愿意尽力做我们能做的事情给他支持和鼓励。
(想了解详细资讯的,请
『按一下键盘上的TAB键』,
我们可爱的版主典典把声援活动的资料都整理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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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落长的法律讲座结束,感谢版友的详细解释。
我为了拓哉去了解日本政治制度,为了阿刚去了解日本刑法,
喜欢SMAP还真的是长知识啊....*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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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57.205
※ 编辑: SIAO 来自: 61.228.57.205 (04/26 15:07)
1F:推 elytseerf:谢谢女王的法律单元。<(_ _)> 推喜欢SMAP真的长知识T_T 04/26 16:19
2F:推 Anael:长好多知识啊:Q 推女王还有koice~! 04/26 16:34
3F:推 LuZenJar:为了他的健康与居民的安宁以及可能往来的路人,通报与带走 04/26 16:36
4F:→ LuZenJar:真的是有必要的,只是搜索自宅真的太夸张,全日本都吓1跳吧 04/26 16:37
5F:推 kcplan:推喜欢SMAP长知识~谢谢女王及koice!希望阿刚赶快回来.... 04/26 17:01
6F:推 chrissuen:我也觉得警察一开始带走他大概是算好的结果,如果他醉倒 04/2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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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tracygoro:哇呀!好厉害呀!!真的是长知识 谢谢 ^_^ 04/28 22:54
11F:→ reder0518:done 02/25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