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ukao (吃吃喝喝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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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所篮] 第一届师大女子篮球联盟比赛规章
时间Tue Nov 6 01:26:04 2007
2007 第一届师大女子篮球联盟(NTNU-WBL)比赛规章
一、参赛资格
1.以各系所为参赛单位,每单位限报一队。
2.参加队伍需
缴交3500元报名费(含1000元保证金),保证金於赛季结束後如无罚款将
全数退还。
3.除在学学生(需有该学期注册证明)外,每队得包含两名该系所在职教职员工参赛。
4.每队球员登录人数不限,最少八位。
同一球员只能登录一球队,若在球季中以不同
队伍身分上场比赛,经检举成立後,则该队该场落败,该球员该季禁赛。
5.各队可登录两名外系所佣兵或体保生,但
佣兵或体保生必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a.必须为本校学生
b.
该球员所属系所没有加入联盟,也不可随意换队
c.场上同时只能派一名佣兵或体保生进行比赛。
二、赛制:
[季赛]
1.季赛单循环积分制,依据其胜负场数,以所得积分计算,即胜一场得2分,败一场
得1分(包括人数不足判定失败者),弃权得0分。若两队积分相同,则以该两队之
比赛胜负,判定名次。
2.季赛积分最高之前四名进入季後赛。
[季後赛]
1.依季赛成绩排定对战组合,季赛第一名对第四名,季赛第二名对第三名,胜队进入联
盟冠军赛,负队进行联盟季军赛。
三、球赛纪录:
1.每场比赛由
各系派两名同学轮值联盟官方纪录台,负责填写官方纪录纸及计时工作。
2.比赛双方队伍各派经理一名以联盟规定格式记录己队攻守记录,於赛後交与记录组,
并在
当日晚间12:00前上板公布当日比赛记录。
3.赛後请二位裁判和记录员签名,以示负责。
四、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2:30到14:00、18:30-20:00,地点为校本部、分部室内及室外
篮球场。(比赛时间以中午时段优先考量;场地视实际租借情况做调整)
2.赛程之订定,协会须在联盟球季开始前订出,球队当时无反对者,日後非正当理由不得
请求更改时间。
3.球季间,若因考试或是上课因素,可请求延赛,但请求延赛之队伍须在
三天前主动告知
赛务组,并与他方队伍,与裁判记录台,约定延赛时间,延赛日期须在原定比赛日期两
个礼拜之内完成比赛。若违反上述规定,又无正当理由者,未告知而未出赛之队伍将被
扣减保证金500元,未於一个礼拜之内完成比赛之队伍,将被扣减三百元。
4.
若赛前天候条件不佳,无法正常进行比赛,则由赛务组於赛事进行前一小时於精灵之城
联盟版公告决定是否举行比赛;若比赛开始前天候条件不佳,则由裁判决定是否举行比
赛;如果比赛中途下雨,由裁判裁定是否继续比赛,若无法继续比赛,则由裁判宣布停
码表时间,择期继续比赛。延赛时间由双方队长与赛务组共同协调,并须在两个礼拜之
内完成。
5.各队须於开赛前十分钟缴交该场比赛十五名上场球员名单,所有球员必须为联盟登录球
员,缴交後不得变更。开赛十分钟内未能凑足五位上场球员,则判定该队该场弃权,对
手获胜。
6.球员背号如与联盟纪录不符,经对手检举查证属实,每次发生没收保证金二百元。检举
需在赛前或比赛中,赛後检举无效。
7.球员资格如与联盟记录不符,经对手检举并查证属实,该场比赛以输球论。检举需在赛
前,赛後检举无效。
8.比赛时各队请着颜色款式统一之球衣,未着球衣者不得上场。
9.比赛共四节,第一节跳球後於每节开始轮替球权,至第三节互换球篮。
10.每节比赛时间十分钟,暂停不停表,前三节每节结束前24秒停表,第四节最後两分钟
及延长赛最後一分钟停表。
11.暂停上半场每队两次,下半场每队三次,延长赛续用下半场暂停次数并增加一次暂停
,上半场未使用之暂停不得留用至下半场。每节休息时间两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五分
钟、每次延长赛开始前休息两分钟。
12.各队应於赛前办妥一切出赛事宜,比赛时间开始逾10分钟未到者,该场比赛即以弃权
论。若两队在15分钟内皆未到场,则两队皆视为弃权。
13.比赛规则比照最新FIBA篮球规则。
五、奖惩与申诉:
1.若对裁判吹判以及场上球员情事有所抗议,得由队长赛後向联盟提出正式申诉。
2.球员若有暴力及斗殴行为,禁赛至少一场,经联盟决议公告後生效。
3.联盟冠军亚军季军将各颁发奖盃一座。
4.若出现恶意退赛之情况,每次扣除五百元保证金,累积达二次者退出联盟,
保证金及报名费不予退回。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球队遵守联盟各项规定,联盟将会严格执行每一个项目。
2. 联盟委员会保留修改章程的权利。
2007 NTNU-W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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