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eggaaa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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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申请停修课程办法
时间Thu Nov 6 01:56:09 2008
圣约翰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办法
中华民国97年9月30日97学年度第1学期第次教务会议通过修正
本校为顾及学生於加退选课程截止後因特殊情形,致当学期无法继续修
习部份课程,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应填妥停修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就读
科、系(所)主任同意後,送交教务处办理。
第三条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应於当学期行事历规定之第十二周当周完成
申请停修之手续,课程停修前之缺旷课时数仍计入该学期总缺旷课时数。
第四条 停修课程每学期以一科选修课程为限。停修後,修习学分总数不
得少於每学期应修习最低学分数与该课最低选课人数,惟延长修业年限学
生停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第五条 停修课程仍须登记於学生之该学期中/英文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
,并於成绩栏以「停修」/「W」(withdraw)登录。停修课程之学分数不
计入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
第六条 依规定应缴交学分费(学分学杂费)之课程停修後,其学分费
(学分学杂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始得办理停修。
第七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依本校学则暨相关法令规定办理之。
第八条 本办法经教务会议通过後施行,修正时亦同。
以开学第一周 9/8号来推算 第十二周当周大概是11/24~28
有要退选的 可以注意一下
不过有限定选修课程才能退选 必修就没办法退了
资料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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