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veman (水蓝色,白色,红色)
看板SHU-Gender95
标题身体与空间自主权为基本人权
时间Tue Mar 20 10:42:08 2007
※ [本文转录自 Feminism 看板]
作者: doveman (水蓝色,白色,红色) 看板: Feminism
标题: 身体与空间自主权为基本人权
时间: Tue Mar 20 10:41:15 2007
拜读中国时报2007年3月20日〈当心,引狼上门…〉一文,很简单扼要的点出
社会大众对於「强暴迷思」的现象,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很值得於贵报论坛公开讨论的议
题。
根据过去三十年国内外关於强暴的研究,融合犯罪学、性别研究、社会学、人
类学等领域,皆有丰硕的研究结果,当中最引人注目之一的结果即是「强暴迷思」。
台湾尽管有许多性别平权运动团体不断地努力,业已二十多年时间,努力推展「强暴迷
思」的概念:「女性被强暴都是因为她穿得太暴露」,但是仔细检视台湾被强暴之受害
者,最小不过是几个月的孩提,最长为七十多岁的老妪,这些人会穿得性感吗?很显然
地,这些人受害不是因为「穿着清凉」、「引人遐想」!这为「个人责怪」的伎俩,受
害者往往被质疑,像是制作笔录时候,会不断地被质疑:为什麽要走去那?那时候有浓
妆艳抹吗?那时候是不是穿太少?这样的问题在媒体报导受害的学生的画面当中可以获
得解答-身着轻便的T-shirt、牛仔裤等,不如该文所举的个案情况,这些皆为迷思。
再言,为什麽身着性感需要如此担心受怕?中华民国宪法第二章第二结提到
「人民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身体体现是受到保障的,装扮并不踰越国内的任何法规
,但是仍旧受到不少人的异样眼光以及道德指责。
国际上的人权宣言,也提到人民有免於恐惧的自由。就这些受害地点而言,
空间设计并不友善,灯光与驻点巡逻皆不足,这些都是可以经由政策与命令进行改善
,像是台北捷运站中有夜间妇女专用候车区即是针对当下社会文化情境所设置的。
当下的台湾社会对於女性夜间或是公共使用权尚未全然友善,近几年来有所
更迭改善。犹记得十二年前,长期投身妇女运动的民进党妇女发展部主任彭婉如於十一
月三十日晚间在高雄失踪,当时发起「女性夜行权」运动,不少作家与社会运动者发起
这项运动,诚如陈芳明〈血泊中的彭婉如〉一文开始提到那深痛的字句:「彭婉如的身
影在黑夜里失踪时,台湾女性的尊严与信心也一起失踪了。」台湾女性的空间与身体自
主权,是台湾人权的自尊与价值,需要共同去建构友善的环境,避免「责备受害者」的
窘境。
延伸阅读
http://www.womenet.org.tw/peng/
悼念 彭婉如 发起成立女权日
http://www.womenet.org.tw/peng/chen.html
血泊中的彭婉如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D%AD%E5%A9%89%E5%A6%82
维基百科 彭婉如
当心,引狼上门…
中国时报 2007.03.20
当心,引狼上门…
蔡铭灿/台南市(文字工作者)
捷运双狼相继落网,其中林姓主嫌犯案後又性侵一名六旬女运将,类似陈进兴的变态行
为,恶贯满盈,罪无可赦。性侵犯究竟要施予何种惩罚,不论是仿傚新加坡用鞭刑,或
去势「永绝後患」,都是「亡羊补牢」,还不如先由导正社会风气做起。
最近几年,媒体特别喜欢报导艺人的绯闻八卦。君不见,某女艺人与偶像团体男友的恋
情,就像一出「连续剧」,钜细靡遗大放送。前些时,镜头从摄影棚转到产房,「爸爸
」遮遮掩掩来探望,趁机制造高潮,达到炒作效果。现在孩子报了户口,妈妈还是「未
婚女」,大概要等他们上礼堂才能拍「完结篇」。综艺大哥也不遑多让,也是艺人的女
儿和医师男友「珠胎暗结」,未婚怀孕总非光彩事,老爸不以为忤,还笑呵呵当众宣布
怀的是「带把的」。
我有一次骑车等红绿灯,赫见前方一名女生露出大半屁股,引来周遭目光注视,女生大
概察觉到,伸手奋力拉裤腰,扯了半天徒然「欲盖弥彰」,索性用手掌遮住。这种想露
却又怕被人看的心态,既矛盾也唐突。时代是不一样了,但有些传统价值仍不可废,否
则这个社会怕是愈来愈混乱。
过去,女生如言行举止不得体,会被父母纠正,当事人也知警惕。今天,我们看到女艺
人争相以「爆奶」斗艳;把「劈腿」当作身价行情;未婚怀孕更是新潮表徵,开放程度
令人咋舌心惊。
台湾人有自己的文化,重礼义知廉耻是普世价值。一味「复制」洋玩意,垃圾食物不知
弃,重咸重辣大口吃,必然要付出「消化不良」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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