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chyou (归蝶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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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软饭辉这样是重婚吧= =
时间Mon Dec 21 22:46:12 2009
虽然说蕾蕾失踪去了,软饭才得以被迫跟有美结婚
不过好奇的查了一下民法:
第 8 条 失踪人失踪满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之声请,为死亡之宣告。
既然蕾蕾坠海不过一个礼拜的事情,就算是剧中的十几天好了
只要她失踪不到七年,就必须当她还活着
因此她跟软饭的婚姻关系还是存在
然後是关於离婚的事:
第 1052 条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重婚。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之直系亲属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亲属对他方
为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恶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
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既然蕾蕾失踪连一个月都不到,不符合生死不明超过三年的条件
软饭当然不能因此解除与蕾蕾的婚姻关系
反倒是蕾蕾在回来後可以依其中许多条与软饭离婚:
一、重婚(软饭在有效婚姻之中又另娶蔡有美)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软饭自愿跟蔡有美搞外遇)
四、因其中一方直系亲属虐待致不堪共同生活(白目云每天按三餐苦毒蕾蕾还害她失明)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对方(蕾蕾被软饭和他情妇害得坠崖两次)
因此软饭若与有美结婚,就是犯了重婚罪
只是现在法令规定结婚要到户政事务所登记才算正式夫妻
假设软饭只是和有美办婚宴,不去登记,那有美也只算是二奶而已吧?
不过相信以艳黑的势力,恐怕很快就会宣布蕾蕾已死= =
真是黑到底了,还说要把女儿导回正途,是导到哪里去
说不定哪天她真的就跟阿炮离婚然後跟富贵再婚去
我是不怎麽懂法律,上面只是随便引用,希望真正的专家来说明
又,淑娟被判和民中离婚,但是她现在握有被丽君隐藏的证据,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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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23.221
1F:推 angel2004:反正有艳红在黑的都会变白的XDD不过她这样算是帮了招弟 12/21 22:46
2F:推 itsmydream4:不管有没有新证据都可以上诉呀 12/21 22:47
3F:→ angel2004:一把吗?!! 12/21 22:47
4F:→ maochou:是重婚没错= = 12/21 22:47
5F:推 langrisser:以医学的角度看,要开死亡证明书还挺容易的(茶) 12/21 22:47
6F:推 lizard95:你以为000知道这麽多吗?他连知识家都懒得查就在编剧了吧 12/21 22:47
7F:→ maochou:反正就是烂人辉和U密算同居好了罗XD 12/21 22:47
8F:推 EvilPrada:艳红会推动立法院修法 修改单方面诉请离婚的要件 12/21 22:48
9F:→ langrisser:再者实质的关系比较要紧 民中跟丽君也是有实无名y 12/21 22:48
10F:→ itsmydream4:推楼上 太威了 议长夫人好大的官威 12/21 22:48
11F:推 kellykelly:嗯....这应该算特别灾难吧? 那应该是算一年可死亡宣告 12/21 22:48
12F:推 Naraku:000:依三立国律例,失踪三天就可以做死亡宣告了。 12/21 22:49
13F:→ kellykelly:失踪(失踪人离去其居住所)---7年 12/21 22:49
14F:→ kellykelly:特别灾难---1年 12/21 22:49
15F:→ kellykelly:80岁以上---3年 12/21 22:50
16F:推 losemyself:那个怎麽会是特别灾难XDDDDDDDDD 12/21 22:50
17F:→ langrisser:64犯:剧组都赔了一台车还不算特别灾难吗(崩溃) 12/21 22:51
18F:→ losemyself:特别灾难是像921和88水灾那些 12/21 22:51
19F:推 kellykelly:对齁....是自然力,那....不对阿....我再看一下 12/21 22:52
20F:推 maochou:特别灾难= = 空难和船难这种才算啦~~~ 12/21 22:52
21F:→ kellykelly:等等....我打一下东西...先别断... 12/21 22:52
22F:→ finix000:之前有演到蕾蕾有签好离婚协议书了 也许可以过关吧 12/21 22:52
23F:→ kellykelly:失踪人遭遇灾难(可肯定死亡或死亡不容置疑)应排除民法 12/21 22:53
24F:→ kellykelly:第八条第三项 死亡宣告 外,子乃自然死亡,飞死亡宣告之 12/21 22:53
25F:→ kellykelly:生死不明 12/21 22:54
26F:→ kellykelly:蕾算这个吗? 还是算失踪? 12/21 22:54
27F:→ okesasa:至少要一年吧!!! 12/21 22:58
28F:推 losemyself:可是 应该不能肯定蕾蕾死亡吧 反正 就去法院声请看看XD 12/21 22:59
29F:推 m0630821:要七年!特别灾难是指八八或者921那种喔! 12/21 23:02
30F:→ mmmxx:垃圾辉...我已经不知道该怎麽说他罗 12/21 23:03
31F:推 kelly9992210:三立国律例真是怪...失踪三天就死亡宣告?无言 12/21 23:04
32F:→ kk2451:是说~看预告晚上结婚~怎麽好像在娶"鬼妻"~~抖抖抖 !!^^!! 12/21 23:05
33F:→ okesasa:婚纱照夜拍啊~~ 12/21 23:07
34F:推 lzu:要是三立国有所谓的法律,那妖菁早该被抓去关了 12/21 23:10
35F:→ finix000:三立国的法律是用来保障坏人的(无误) 12/21 23:25
36F:→ okesasa:LEO居然还抓不到... 囧~~ 连警察都很废 12/21 23:26
蕾蕾如果回来的话,先不要跟软饭离婚
我觉得她应该先去告软饭跟有美通奸
因为刑法曰:
第 239 条 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说不定奸夫淫妇都可以被抓去关一关
不过艳黑势力很大,想必应该告不成机率非常高= ="
※ 编辑: kichyou 来自: 118.166.223.221 (12/21 23:36)
37F:推 paotom:三立县表示:take easy! 12/21 23:31
38F:→ silvy:我觉得有艳黑万事都不OK 所以....XD 12/21 23:47
软饭辉的OS:
「自从失去蕾蕾後,渡日如年,
蕾蕾离开我七天,就像已经消失了七年一样,
既然如此,我这就去申请宣告蕾蕾死亡~~~~」
艳黑连招弟的控诉都可以河蟹掉,好像也没什麽不行的
※ 编辑: kichyou 来自: 118.166.223.221 (12/21 23:54)
39F:推 food1982:有签...但我记得被软饭撕了@@?? 12/21 23:54
40F:→ silvy:我本来要打有艳黑万事都OK....版主...我错了XD差一定差很大 12/21 23:56
41F:→ silvy: 一字 12/21 23:57
42F:→ okesasa:七天就可以申请死亡宣告... 三立国的法律太夸张了!!! 12/21 23:57
43F:推 pink0518:讨厌艳黑 那之前心理挣扎是演假的呀= = 12/21 23:58
44F:推 weiwei0901:000就是爱乱编啊 12/22 00:11
45F:推 dtlove17:志辉想要替蕾蕾报仇 要开演丈夫的诱惑了吗 12/2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