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rnark (小花生小小花生小小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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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婚约有没有效
时间Fri Jan 11 01:08:58 2008
今天昂建良说
你们还没有去登记 所以结婚是无效的
这句话是根据民法第982条 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
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
这样的婚姻才有效
所以建良说婚姻无效 !!!
但是...............................
这条民法修正案是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民法第 982 条之规定,自公布 後一年施行。
也就是97年5月23日开始,才需要登记啊。
之前的不诉及既往
今天是一月十一日 =.=
少芬跟世华婚姻是有效的 建良你说谎 XDDD
根据夫妻财产制 少芬在婚後得到了50%的宝佳股份
所以世华可以要求分配啊 orz
ps.该不会最後世华翻身 真的是靠这一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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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现在流行摆相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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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240.150
1F:推 Lavenus:大概是郑先生不懂法律吧XDDDD 01/11 01:10
2F:推 round:若照他讲婚姻无效 那样少芬根本不能得到股权呀 不能追回?! 01/11 01:13
3F:推 luaniu:这一段应该还是郑公编的...... 01/11 01:20
4F:→ airnark:所以後来有签让渡书啊 这样就跟婚姻合约没关系了吧 01/11 01:22
5F:推 irispisces:对啊!而且离婚是要登记的,他们没登记,也不算离婚~ 01/11 01:28
6F:→ irispisces:我一直觉得那份让渡书是"诈欺"来的(骗来的),应该可以 01/11 01:29
7F:→ luaniu:以目前正确法律来说 少芬世华是有婚姻关系的.. 01/11 01:30
8F:→ irispisces:请求撤销吧@"@ 有谁知道到底算不算诈欺呢?囧 01/11 01:30
9F:→ luaniu:如果少芬再跟建良有婚姻关系 那就犯了"重婚罪"!!!!! 01/11 01:30
10F:→ yiyi015:之前少芬威胁说要告世华教唆杀人时 我就觉得郑公自己在掰 01/11 02:06
11F:→ yiyi015:了= = 因为现行刑法根本不处罚教唆杀人却没杀成的罪 01/11 02:07
12F:推 fairycakes:世华根本不能分 因为赠与财产不用分给另一半 01/11 02:14
13F:推 monster:编剧:法律就是...我说了就算~你们好吵喔!! 01/11 10:48
14F:推 likecandy:赠与是无偿取得 不在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可请求的范围 01/11 14:04
15F:推 hhnhhnhhn:台湾规定5009万以上的赠与税是50%..照这种演法...宝佳的 01/11 14:14
16F:→ hhnhhnhhn:财产早就被扣税扣光了 01/11 14:16
17F:推 harus:可是当初世华的股份也是骗来的啊,钻法律漏洞没证据就可以.. 01/12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