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po (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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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台湾龙卷风冷知识--何谓笔录?
时间Thu Feb 17 12:08:57 2005
※ 引述《Fidi (渡月)》之铭言:
笔录的程序处理让人匪夷所思,但爆牙郑起码还有标出来,凑活着用~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司法询问」,他就直接舍弃了;
搞的好像台湾司法界只要有气势、手段与证据,
检调单位就可以直接办你,让人莞尔不已。
何谓司法讯问?
司法讯问只可由法官作出,对象亦只是嫌犯。法律规定,在嫌犯被警方扣留
的四十八小时内,如果没条件以简易程序对嫌犯立即进行审判,嫌犯便需要
交给刑事预审法官进行第一次的司法讯问。
第一次司法讯问的目的?
第一次司法询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嫌犯的权利,预审法官会听取嫌犯的
陈述,了解嫌犯被扣留的理由及合法性,以便决定是否应对嫌犯采取适当的
强制措施,如羁押。期间法官会告知嫌犯在诉讼程序内应有的权利及义务。
在这一次的司法讯问中必须有检察官或嫌犯的辩护人在场,否则该次司法询
问视为无效。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进出检调单位的那几人,有多欢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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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elee:跟所谓提审有关吗?不是24小时吗?? 61.230.102.167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