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pt2007 (dept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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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心得] 法律人的槌子与钉子--转贴自刘宏恩老师
时间Tue Oct 11 09:32:08 2011
底下是政大法律系刘宏恩教授在脸书上的一篇文章,引起了很大回响。
很值得提供给还在念高中的学弟妹看---这篇文章虽然原本刘教授是写给
他法律系的学生看,但里面提到的很多观念应该是未来选读任何科系都
可以参考的。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Eanbly2 ]
作者: YanneQ (椰梨) 看板: LAW
标题: [心得] 法律人的槌子与钉子--转贴自刘宏恩老师
时间: Tue Oct 11 00:12:28 2011
以下,转贴一篇刘宏恩老师的文章给身为法律人的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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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槌子与钉子】
刘宏恩
我常常在法律系的课堂上不厌其烦地跟同学们说:大家要多接触一些其他领域的知识和生
活经验。但是最近有个同学很迷惑地跟我讲,某位老师上课时跟我说的相反,他跟同学说
「你们是法律系的就好好搞懂法律就对了,其他学科的东西就算你们去接触也只是皮毛、
不可能有时间深入。你们去念经济学有可能比经济系的人厉害吗?你们去接触医学知识有
可能比医学系的人厉害吗?不可能的。所以还是好好念好你的本业法律就对了,不要浪费
时间不务正业。」
我没有问他那位老师是谁,因为那并不重要。事实上我自己以前学生时代也曾经听法律系
老师宣导类似的说法。但是我一直很希望对这样的说法做些回应。
心理学家Maslow曾经说:「如果你唯一懂得的工具只有槌子时,很自然你会把所有东西当
成钉子来对待」。
法律就像那把槌子。槌子当然是个重要的好工具,但是它的功能是拿来敲敲打打,尤其是
对付钉子。一旦面临拴紧螺丝、止漏水管、接电灯泡的情形,用槌子去敲打只会造成灾难
。
十八般武艺我们法律人当然不可能样样精通,但是至少,我们必须对於法律之外的其他领
域有基本的概念和常识,这样子当法律这把槌子不适合用的时候,我们知道该去找螺丝起
子、六角扳手或尖嘴钳子---即使我们自己不专精於这些工具,至少也能懂得找真正的专
家来合作或委托他们处理这些事务。
法律系的教学不断告诉学生:法律「是」什麽、法律「能够」如何如何,但是很少告诉学
生:法律「不是」什麽、法律「不能」如何如何。
但是我总觉得:对於许多事物,你若是说不出来它「不是」什麽,可能就经常没办法搞清
楚它真的「是」什麽;如果你讲不出来它「不适合」什麽,可能你就没弄懂它最「适合」
於什麽。
当我讲以上这些话的时候,内心其实很感慨,因为曾经观察到太多「法律人因为只会用槌
子,於是拿槌子去对待不是钉子的东西」的情形,还曾见过某些法律人抱持着「槌子万能
,拿槌子的人因此是全能」的惊人态度。
最近Steve Jobs过世的新闻很夯,或许我可以借用他的话:「许许多多的学习与经历,你
无法预先把点点滴滴串连起来;只有在未来回顾时,你才会明白那些点点滴滴是如何串在
一起。」
大家应该记得他所举的例子:他在大学休学之後纯粹基於好奇与兴趣,跑去上字体书写课
。但是许多年後,他在设计麦金塔时却突然联想到以前这些学习,因此创造出了有美丽字
体介面的苹果电脑。
法律人也好,电脑人也好,甚至任何专业都好,个中道理其实并无二致。跨界学习的目的
不是要你样样精通,而是希望增添你的触角与视野,造就你未来处理事物的不同格局、态
度与更多可能性。
仅以此文送给那位迷惑的同学,并献给人生充满无数可能(却经常误以为只有一种可能)
的众多法律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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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http://facebook.com/markli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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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ept2007 来自: 218.187.7.108 (10/11 09:35)
1F:推 ringballer:这篇概念很好,但因爲法界环境跟人的惰性.我比较主张後 10/11 10:18
2F:→ ringballer:法体系取代现有的大学体系.对不同专业能有判断力,除了 10/11 10:22
3F:→ ringballer:自动自发,大概只有後法体系的人能有对他人的包容力吧 10/11 10:25
4F:推 gotousa:这篇文章不只法律系可参考,君不见某些系(例如某个自称社会 10/11 10:39
5F:→ gotousa:科学之母的学科)常很鸭霸地认为自己的工具是唯一最佳工具 10/11 10:40
6F:→ gotousa:此外,很多理工科系轻视人文社会科学也是一样的偏狭槌子 10/11 10:48
※ gotousa:转录至看板 Education 10/11 14:00
7F:→ uka123ily:因为大部分教授 你拿跨领域法律问题他只会摇头装傻 10/11 14:12
8F:→ uka123ily:像是:修宪或制宪争议该政治解决?或法律解决? 10/11 14:13
9F:→ uka123ily:但学过政治学的话就会知道其实可以视为政治认同问题 10/11 14:14
10F:推 aet40201:同意 很多法律人到最後"只剩下法律,却忘记法律" 10/11 18:46
11F:推 boo19900520:推 10/13 01:45
12F:推 ezk:社会科学之母? 10/13 16:51
13F:推 caseypie:某e开头学科 10/13 22:05
14F:推 wormcantfly:推 10/14 13:57
15F:推 uka123ily:社会科学之母什麽时候是E开头 他是被赶出去吧XD 10/14 20:53
16F:→ caseypie:当然是他们的自称啊 10/15 10:15
17F:推 FelixLight:是社会科学之后吧@@ 10/20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