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soboss (哲耀)
看板SCU_debate
标题大法盃
时间Mon Mar 31 13:29:57 2008
2008年全国大专院校法律系【大法盃】辩论赛
近年来,法律科系陆续设立,法律系也成为社会组学生选择志愿时的优先选择,也许对未来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期待,是很多学生选择就读法律系的原因。但进入法律系就读之後,开始接触到的语言或是专业内容往往与过往生活经验有极大的差异,由於法学是将社会规范价值高度抽象化後之产物,对於一般人而言,抽象的思考一向不是文化中的习惯,要理解法学语言的确有其进入障碍。因此若是将法律知识和口语表达结合,翻译复杂的法律语言,才能够使法律观念普及至一般大众。为推广法学教育及辩论活动,东海大学法律系系学会及辩论社特举办2008年全国大专院校法律
系辩论赛,辩论代表的不是口舌之争,也不是得理不饶人,辩论最重要的是将各种不同的意见充分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学习聆听与思考,包容与宽恕。我们希望辩论带来的不是纷争而是沟通,不是坚持而是合谐。本次活动中期待法律系学生能善用逻辑思考能力,关心法律议题及研究分析其成因及解决办法,并训练口语表达能力,对於即将步入社会之法律系学生,在学校的课程之外,提供增进实务经验之机会。
一.办理单位
(一)主办单位:东海大学
(二)承办单位:东海大学辩论社.东海大学法律系系学会
(三)协办单位:
二.活动时间
(一) 第一次领队会议:中华民国97年4月6日
(二) 开幕式、初赛:中华民国97年5月10日
(三) 复赛:中华民国97年5月11日
(四) 冠亚季殿赛、闭幕式:中华民国97年5月11日
三.活动地点东海大学社会科学院
四.参赛对象
(一)各法律系(附件一)大学部在学学生(夜间部可),双主修学生可,不接受辅系生,主办单位得视需要要求选手出示学生证。
(二)以系为单位,每系不限一队,共招收二十四队,每队含领队至少三名,至多六名选手。如报名队伍数过多时,依照汇款时间顺序先後录取。
五、报名方式(一)报名费二千元,保证金一千元,比赛结束取回保证金须符合下列规定事项:
1.各队须至少三人出席开幕式,前八强全体出席闭幕式。
2.依大会安排之比赛场次准时出赛。
3.其他主办单位规定事项。
(二)请将报名表(附件二)寄至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4月3日下午5时。
六.题目由主办单位公布後於第一次领队会议投票决定。
七.赛制采新式奥瑞冈五五四制
八.奖项设置
(一) 团体奖:冠军-奖金12000元,奖盃一座。
亚军-奖金8000元,奖盃一座。
季军-奖金6000元,奖盃一座。
殿军-奖金4000元,奖盃一座。
(二)最佳辩士奖:
於进入决赛队伍中各取一名,不分名次,共计四名。每位颁发奖金1000元及奖牌一面。其资格需出赛三场以上,取最优三场计算之,若无符合资格者得从缺。九、大会执掌
执行长:吴昀颖 0953283456
[email protected]
执行秘书:陈盈如 0921375015
裁判长:卢信吉 0939260690
赛务长:张慧妮 0928157146
总务长:刘昭廷
生辅长:陈翰堂
资讯长:廖晏谊
附件一:邀请学校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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