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llinaire (朝雨晚风  )
站内SCU_debate
标题※大政盃※ 第三十二届全国大专院校政治盃一领决议
时间Sun Apr 2 21:34:36 2006
第三十二届全国大专院校政治盃辩论赛一领决议事项
执行组:
1.共十三队报名。
2.二领及开幕式时间地点未定,将另行通知。
3.大会将代替参赛选手代定剑潭青年活动中心,尚未决定是否住宿的学校请
於4/10星期一前告知主办单位是否住宿,逾时不候。
4.报到时间:
(1)有登记住宿队伍请於5月25日(周四)pm6:00-8:00进驻剑潭青年活动中心
(2)未登记住宿队伍请於5月25日(周四)晚间以电话先行通知大会是否会参赛。
5.保证金项目:
(1)各队务必派三名代表出席开幕式,少一人扣400元。
(2)各队不可弃权。
(3)进入八强的队伍必须派三名代表必须要参加冠亚赛以及闭幕式。
(4)不得毁损公物,违者照价赔偿外,另扣保证金500元。
裁判组:
1.裁判邀请资格:
(1)七字头以上。
(2)有三场以上全国性大赛出赛经验。
(3)曾拿过大政盃最佳辩士者优先考虑。
(4)每场最少邀请两个专业裁以上
2.回避原则:
(1)毕业於同校系者回避。
(2)曾任该校系辩队指导老师者回避。
(3)在此次大政盃有实际参与论点讨论者回避。
(4)与该系辩队队员或指导老师为现任男女朋友者回避。
3.辩题:
初赛、冠亚赛-我国政府体制应采总统制/我国政府体制应采内阁制(双题制)
复赛-我国应改采募兵制
(这里的初赛指的是循环赛制部分;出循环即视为复赛,冠亚赛除外。)
赛务组:
1.循环晋级标准。
(1)循环胜场数,场次多者晋级。
(2)评分单胜张数,张数多者晋级。
(3)论点单张数,张数多者晋级。
(4)个人名次加总,名次少者晋级。
(5)总分加总,分数多者晋级。
(6)抽签。
2.二领可做选手名单最後一次修正。
3.身份证明:
本比赛之参赛选手需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双主修之选手需携带系上的学籍证明文件,
如果被质疑选手资格又无法提出相关证明时以弃权论。
4.为节省比赛时间,结辩一律由反方先结。
财务组:
报名费最後缴交期限:
请於4/10星期一前报名费及保证金汇款至 执行长 张书庆 之邮局帐户
帐户号码: 03117850027231 (请於汇款後与执行长电话确认)
逾时缴纳将以弃权论。若有意愿递补者,可再递补。
有任何问题请与主办单位联络。
各执掌联络方式:
执行长:张书庆 0923521002
[email protected]
裁判长:王樱儒 0917919508
赛务长:邱文丽 0968757600
生辅长:侯奕廷 0968498395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218.75
1F:→ ddgf:借转 谢谢:) 04/03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