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mensch (Auferstehung)
看板SCU_Templar
标题Re: [回覆] 关於SCU_SUSA版主susa52资格一案及其他
时间Thu Sep 25 20:43:31 2008
※ 引述《joseph ( )》之铭言:
: 提出一些小小的看法。
: 我认为今天ptt会制订出「上站数/文章数:500次/200篇 or 上站数1000次」
: 之限制,乃是基於板主对於管理板务之能力、熟悉度,
: 基於上站数or文章数之数据,推定该板主是否有能力、是否对BBS熟悉。
关於您的疑问... 该申请者本人目前为共用帐号的使用者
而关於共用帐号之申请,吾已令其补正。
: 今天,让一个上站数、文章数皆不到三位数的帐号担任公开讨论看板之板主,
: 真的有能力管理好看板吗?对於BBS之管理熟悉吗?
: 难保不会发生一些处理上之争议。
承上。
: 个人认为,公开看板之板主限制应从严,
: 且该帐号为共用帐号的话,日後有争议事件发生时,
: 会不会发生谁都不承认使用该帐号之罗生门事件?
共用帐号有共用帐号申请的程序,且并非吾所设立的。
该部分请至ID_Multi看板询问。
: 另外,想请问小组长,在开板之时,
: 是否有告知每个板主,请他们随时注意BM板及Announce板?
: 甚至是该群组之组务规定的看板,
: 就我从小组长开每一个板之文章所见,
: 小组长似乎是没有做此告知动作?
无版主经验的申请者,我以水球/开版文提醒,
并言若发生任何看板管理上的问题得致函予我询问。
谢谢你的关心。
: 想请问小组长,如果没有告知板主,甚至是第一次担任板主之人,
: 日後发生问题、争议之时,小组长是否要负起连带责任?
: 因为我也看过很多板主,常常说「不知道有这些规定」,
: 因此提出此质疑,请小组长拨冗回覆,谢谢!
基本上,没有所谓「连带责任」的问题。站方并无此规定。
发生争议时,不会因当事人知不知道站方规则,有任何责任上的差异。
事实上,这些站方规则 都载明於 批踢踢实业坊 诸多站务看版内。
身为一使用批踢踢实业坊服务之人,自有其义务去了解使用规则,何况
为一看板管理者。
东吴群组小组长 Mitmen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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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Mitmensch】 东吴大学群组组务版 看板《SCU_Templar》
我在哪?
大专院校 大学, 科大, 研所 [dreamwave]
Univ_Taipei 大学 Σ台北地区 师大/北大/阳明/辅大
SCU 东吴 Σ东吴大学 [Mitmensch]
SCU_Templar 组务 ◎东吴大学群组组务版 Mitmen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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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80.60
1F:推 tobyben:基本上 在你想开版当版主时 就应该去看站 59.112.56.127 09/26 02:13
2F:→ tobyben:规 群组长没有义务要跟你说 @@" 59.112.56.127 09/26 02:13
3F:→ tobyben:如果认为这样很困难的话 我想也不用当板主 59.112.56.127 09/26 02:14
4F:→ tobyben:毕竟有更多更难的事情要板主处理!!!!!! 59.112.56.127 09/26 02:15
5F:→ tobyben:相较於去看规定来说 59.112.56.127 09/26 02:15
6F:推 joseph:BM板是没有板主权限的人看不到的。 220.137.59.27 09/26 03:41
7F:→ joseph:有时候,有些事情如果只在BM板说, 220.137.59.27 09/26 03:41
8F:→ joseph:而连对於BM板是什麽?在哪里?的人来说, 220.137.59.27 09/26 03:42
9F:→ joseph:你不告知他有这个板,他会知道吗? 220.137.59.27 09/26 03:42
10F:→ Mitmensch:不知BM版 并不会因此没管道知道站规... 122.116.180.60 09/26 07:30
11F:推 tobyben:你想太多 有规定的话 不可能只在BM版公布 59.112.42.222 09/26 16:56
12F:→ tobyben:怎麽可能规定只有板主知道 使用者不知= = 59.112.42.222 09/26 16:56
13F:推 yachuchu:M大我对不起你 <(__ __)> 让你辛劳了 218.166.30.85 09/27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