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805805 (阿卢)
看板SCU_LawFB
标题[请益] 刑诉问题
时间Sun Nov 7 22:45:41 2010
有谁知道
台湾地区第一.二级法院之名称为标示{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如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与大陆地区不同(如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理由和在
救救小弟不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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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94.84
1F:推 kpnyao:因为一边一国,制度不同 11/08 13:18
2F:→ BHSB:如果你是上黄朝义老师的课 他会认为台湾是赘字 11/08 14:02
3F:→ BHSB:此涉及审判权极管辖权之区分的问题,黄老师坚持一个主权一个审 11/08 14:03
4F:→ BHSB:判权,所以军事法院和普通法院不应是审判权不同的问题,另外 11/08 14:03
5F:→ BHSB:这也可能涉及我国审检不分,黄老师认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 11/08 14:04
6F:→ BHSB:应该是只有台北地检署五个字,其他都是赘字 11/08 14:05
7F:→ BHSB:也就是说目前实务这样的用语是错的,会令人误解难道我们不只一 11/08 14:12
8F:→ BHSB:只一个审判权 11/08 14:12
9F:→ ken805805:可是我修曾有田耶 不过还是谢啦 11/08 23:01
10F:推 charlie19905:郑弘仪表示: 11/09 23:11
12F:→ charlie19905:上面连结错误 11/10 01:59
14F:推 cs012345678:我觉得曾有田只是要教说法院管辖的区域与行政区域划分 11/10 23:36
15F:→ cs012345678:之不同,如台北县市可能由台北、士林、板桥等地院管辖 11/10 23:37
16F:→ cs012345678:所以才不是「台北市地方法院」...我也是修阿田的@@ 11/10 23:38
17F:→ ken805805:恩 好像是耶 11/12 00:44
18F:→ ken805805:野台妹还蛮好笑的 超智障 11/12 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