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ian31072 (David824)
看板SCU_LawFB
标题Re: [请益] 温馨小品
时间Thu Jun 3 19:13:17 2010
很多人都没讲话...
实在不应该我第一个跳下来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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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头脑比较简单,所以用简单的思维回应一下
不足的,还是要请板上念过宪法的大大们,补充一下了
ECFA是两岸要签的XXX (先不管它是什麽)
然後对於「国家」与「国家」之间协议,我们称作国际法上的「条约」
宪法第63条说:「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
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他重要事项之权。」
所以条约案通过是立院职权,宪法已经明文订死了,应该没有甚麽好争执的。
所以释字329才重申,条约非经立法事先授权或事後同意,或者跟已生效的法律
意旨相同的话,是不发生对国内的拘束效力的。
→ 所以我认知的就那麽简单,不觉得应否送立法院审议有什麽好吵的。
如果你要问立法权就这个案子可以的参予程度
可能涉及行政跟立法分权的问题吧
这涉及国家体制的解释啦(双首长制、四脚兽制…)
不过单刀直入的说
释字520有说,国家重大政策的决议或变更,应该由行政跟立法共同为之
SO你可以去说 ECFA 属於重大政策,需要立法参与
辅以理论的话
重要性理论:你可以说这属於国家经济社会重要事项,应保留予立法为之
功能最适理论:「ECFA的签订,会涉及许多层面啊、产业的利益,也会对许多
社会阶级造成冲击。所以由结构多元组成的立法来决定,藉由行政方面的公开说
明,让各不同性质县市、各种社会阶层代表,经由立院的公开讨论,加上反对党
的参与,舆论的发声,然後慎重的做出决定,应该会是比较好的选择。」
然後你题目的假设如果是立法院反对
那行政、立法对峙的解套办法,教科书里面都有写啦!
至於什麽搬出总统…
那个应该是在说行政内部分权的问题
总统跟行政院长的权限分际,问100个人会有101种答案吧
是在行政权这一块总统可以管的是什麽
通常认为外交权属於他啦(我也不知道依据在哪里)
因为我们的政府体制,每换一个人就可以换一种运作方式…
不是一种真正好的立法设计!
所以就算是行政权「内部」外交什麽的全部是总统的权限
在行政「对外」的时候,面对立法干预或司法审查的时候
还是要照体制走,看怎麽负责啦
没有一块权力,是可以「专属」什麽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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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4.6.52
1F:→ abian31072:fwa我看到你罗,写一篇吧,你上台的短片,留言爆表啊! 06/03 19:14
2F:推 charlie19905:学长谢谢你! 06/03 22:56
3F:推 charlie19905:功能最适理论那边太强了!我都没想到 06/03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