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ldybay (邪刀魔剑武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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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谁可以告诉我
时间Fri Oct 16 20:07:21 2009
为什麽有人用相当因果关系解题目?
用相当因果关系就算了
还先用了相当因果关系 再接着用客观归责理论
马的 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
为什麽有人不信黄荣坚、李圣杰、林东茂、徐育安、黄常人等诸位老师的见解
而去相信一个不是法律系本科系的所谓补习班老师?
为什麽勒?
真是令人不解阿
还是说他才是对的,而我是错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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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永远别想吃到天鹅肉
就算有
也是别人吃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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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202.150
※ 编辑: oldybay 来自: 218.162.202.150 (10/16 20:07)
1F:推 titayour:不是你的问题 10/16 21:10
2F:→ BHSB:有办法用相当关系解题者也很不容易啊 10/16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