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ka (吃狗肉)
看板SCU_LAWS
标题[问题] 有关生前特种赠与之归扣
时间Sat Jun 18 14:50:00 2011
其实这问题是针对戴东雄老师继承法课本上似乎出现前後矛盾而发,
麻烦有看过戴老师书,或是看得懂我在说甚麽的先进解答,
课本145页头六行提到生前特种赠与如系继承开始前二年为者,
因被继承人实际留下遗产不足清偿债务时,
特种赠与一部应充为继承债务之清偿,
如有剩余之数仍须归入应继财产中计算各共同继承人之法定应继分。
但是在181页上半部的说法好像却完全不一样,
这里一样提到如以生前特种赠与清偿继承债务而仍有剩余时,
因被继承人之财产实际上为负数,根本不生应继分分配之问题,
因此多出其应继分之生前特种赠与无须再分配给其他共同继承人。
反覆看了几次始终看不出前後两种情况有甚麽差异,可是结论却不同,
不知道是不是我漏看了甚麽,麻烦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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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4.1
1F:→ romaross:我没修戴老师的课,但这题目看起来是在讨论1173和1148-1 06/19 07:08
2F:→ romaross:的问题 06/19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