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lmontc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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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X学年度 票据法 王志诚 期中考
时间Sun Apr 10 23:39:44 2011
(忘了是哪个年度的 不是2010就是2009 期中考快到了希望能帮上一些学弟妹)
(一)
A公司为支付B公司之应付货款,由其董事长甲於办公室预先
代表A公司签发票面金额
新台币两百万元,受款人为B公司,付款人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之支票一张,其後,A公司之
会计人员将该票据送交给B之途中不甚遗失,而为乙所拾获,乙便伪造B公司之背书後,再将
该票据背书转让於
善意且不知情之丙,後丙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时,该银行
以支票已遭止付而拒绝付款,试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丙向A公司提示请求付款时 A是否得主张票据无效之抗辩?
2.若A公司拒绝付款 丙能否向A公司之董事长甲请求其应连带负责支付票款?
(二)
甲签发票面金额新台币十万元并记载发票日为民国九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
到期日九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之
本票一张,交付给受款人乙,试从
票据行为解释原则,
说明该本票是否有效?
(注:民国99年2月最後一日为28日)
(三)
甲於民国九十九年10月1日因向乙购买花瓶骨董一只,签发一张票面金额100万元,到期日
为民国九十九年10月31日之
本票,交付给受款人乙,其後甲於10月20日发现该骨董为赝品
遂主张解除契约,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乙於民国99年10月10日将该票
赠与其长子丙作为新婚贺礼,丙并不知该骨董为赝品
则丙於向甲请求付款时,甲得否以该买卖契约已遭解除而拒绝付款?
2.乙於民国99年10月10日将该票
背书转让於丁,以清偿乙所积欠之债务,丁并不知该花瓶
为赝品,则丁向甲请求付款时,甲得否以该买卖契约已遭解除而拒绝付款?
(四)
A公司为了支付B公司之货款而签发B公司为受款人之支票一张交付於B公司,不料,该支票
遭
B公司员工甲所窃取,经甲伪造B公司之背书後,再由甲於该支票之提示期间内,将该支票
背书转让给
善意不知情之乙,以清偿债务,乙因担心甲信用不足,
要求甲应促请其妻丙
担任保证人,丙遂於该支票背面记载:「被保证人甲,保证人丙」,并签名於其旁,试附理由
回答下列问题:
1.若其後A公司破产,乙得否向甲行使追索权,甲得否以B公司之背书无效为由抗辩之?
2.以得否向丙行使追索权,请求丙对甲之背书负票据上之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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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大致上老师讲义都有,绝对没有考超出范围 上课有在听一定会答(废话)
另外老师很注重答题的方式,下笔前请先想好怎麽答题,别天马行空回了一些不相干
写太多废话不见得分数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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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就像轮奸,
不行就下个上
时间就像乳沟,
硬挤还是有的
机会就像阴茎,
掌握就会变大
生活就像自慰,
总要靠自己手
青春就像早泄,
开始就要结束
你可以逃,但是你永远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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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18.251
1F:→ belmontc:是说他今年有在东吴教吗(没印象) 04/10 23:48
2F:→ sobeit:这学期没有 04/11 00:15
3F:推 touchdream:有吧 这学期开信托法 04/12 06:48
4F:推 nhair:王老师的票据法感觉像票据法综合研习,一定要先预习才听得懂 04/12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