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yshmily (懒猫)
看板Romances
标题[请益] 恺梅小姐可以继承这麽多遗产吗?
时间Mon Jun 25 16:56:23 2018
最近为了考试开始读《民法》
读到亲属篇跟继承篇时,真的有满满的吐槽点啊...
言小界是平行时空,现实法律管不到主角们啊!
印象深刻的收养限制︰
上官厉根本不可能收养火惹欢!
因为收养人要大被收养人20岁以上!
而且两人就算终止收养关系也不能结婚啊!
算了,你们还是可以同居不结婚....
另一个想到的例子是冷冬寒梅,
但这个例子比较难....
冷恺梅的妈妈跟冷之谦结婚,
所以冷恺梅和冷恺群是继兄妹,继兄妹是旁系姻亲可结婚...
但是,若冷之谦有收养冷恺梅,那终止收养关系後为旁系姻亲,亦可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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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恺梅小姐的姓氏/身份多变,继承时好复杂...
林恺梅→冷恺梅(冷为继父)→郑恺梅(郑为生父)
恺梅小姐为林父之婚生子女(?),可继承林父之遗产吧?
恺梅小姐为冷父之继女,亦可继承冷父之遗产吧?!
恺梅小姐为郑父之亲生子女,亦有扶养之事实,也可继承郑父之遗产吧!!!
(虽然郑先生可能没遗产...)
哈哈,恺梅小姐真的拥有这麽多的继承权?
而且,我脑袋还有另一个小剧场︰
假设当年林先生死後,由配偶卓巧丽及子女林恺梅继承遗产。
卓女後与冷之谦结婚,林恺梅改姓为冷恺梅。
N年後,冷男之子冷恺群爆料并举证冷恺梅生父为郑男。
请问林先生的兄弟姊妹可否向郑恺梅讨回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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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读民法,脑洞忍不住大开~~
想例子时全都往言小转...
拜托板上神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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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nakin : 推~很有意义的文!每次看到收养的设定,就是考验作 06/25 17:08
2F:→ kanakin : 者有无做功课的时候了XD 06/25 17:08
3F:→ kanakin : 若林父死亡之时,没有利害关系人提起否认子女之诉, 06/25 17:08
4F:→ kanakin : 恺梅应当是具有继承权的。 06/25 17:08
5F:→ kanakin : 但冷父的遗产就未必喔,要看冷父当时有无做「收养」 06/25 17:09
6F:→ kanakin : 的动作,若没有,他们就只是直系姻亲关系,而非直系 06/25 17:09
7F:→ kanakin : 血亲卑亲属,这样恺梅是没有继承权的。 06/25 17:09
8F:推 kanakin : 不过,冷冬寒梅是十多年前的书,要以当年的条文来 06/25 17:19
9F:→ kanakin : 检视比较妥当~ 06/25 17:19
10F:→ kayshmily : 感谢k大回答,今晚可以安心睡觉了(撒花) 06/25 22:26
11F:→ kayshmily : 言小版处处有温情、处处有神人~~ 06/25 22:30
12F:推 fuiyah : 长知识了 06/25 22:41
13F:推 wdchen : 长知识+1 06/25 22:47
14F:推 lyt40 : 长知识+1 06/25 22:56
15F:推 sindyevil : 照剧情思维卓巧丽也没收养冷恺群啦,且当时恺群外家 07/01 23:29
16F:→ sindyevil : 算强势,大部分财产可能都还在外家或早就移转到恺群 07/01 23:29
17F:→ sindyevil : 身上... 07/01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