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lla ((L))
看板RockMetal
标题Re: 何不去前卫金属志po?
时间Tue Feb 7 10:02:12 2006
※ 引述《Amophis (OS先生)》之铭言:
: ※ 引述《Adorse (亚多斯)》之铭言:
: : 越吵越难看了
: : 我觉得该收手了
: : 摇滚帝国这次不管怎麽说
: : 老板的面子也丢的差不多了囧
: : 竟然跟顾客在别人家的论坛恶言相向
: : 唉唉..
: 我是觉得喜欢听音乐的人还是回归欣赏音乐本来的目的
: 对於CD产地 欧盘美盘日盘中盘台盘 的计较
: 对价格的计较
: 对曲目的计较
: 对收集某团连锁发片细目完整与否的计较
: 都是在离欣赏音乐本来的目的越来越远
: 有恋CD癖or 在乎CD品质的人就不要在台湾本地买片
: 直接上网到国外网购
: 不然就P2P
: 我的意见最多就是这样了 囧rz
似是而非
"乐迷的心理和收藏的行为"是一回事
要是有"不诚实的贩卖行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摇滚帝国当然造福了很多国内乐迷
不过这是是非问题,非关情感
last resort
既然是消费纠纷,买卖双方又没有共识
那就把资料准备齐全
跟台北市的消保官联络,循个正常有效的途径
北市府消保官:黄钰生 2388-3757, 2720-1862
光是产品标示不清就可以直接下架
只要是消费者权益受损,大公司他也照办不误
(家乐福、台湾柯达、加州....)
如果有盗版品的贩售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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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album/nella
内有死胖子一枚。 (茶)
我的加油歌!
http://homepage.ntu.edu.tw/~r91521125/HUMANS_BEING.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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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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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ilibulu:喔!!吼嗌咥啦!!!!!!!!!!!!!!!!!!!!!!!!!!!!!!!!!!!!!!!!! 02/07 13:30
2F:推 Clown666:以循求有效途径 02/07 17:56
3F:→ SethPutnam:有奸情? 02/09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