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nfu35 (广平君)
看板Road
标题Re: [新闻] 西滨快速道路惊见2马狂奔!轿车闪避不及1
时间Sun Dec 28 17:00:16 2025
※ 引述《azcooper (cooper)》之铭言:
: 西滨快速道路惊见2马狂奔!轿车闪避不及撞上 驾驶受伤送医、1马死亡
: 联合新闻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201491
: 台61线西滨快速道路苗栗县後龙镇北上路段今天傍晚5点多突然有2匹马在快车道上奔驰,张姓男子驾车行经,疑似闪避不及撞上,其中一匹马儿倒地惨死,轿车左侧毁损严重,张姓驾驶脸部及眼部受伤,送医检查,这起罕见的车祸,肇事责任和原因有待厘清。
: 竹南警分局今天傍晚5点40分接获报案指称西滨快速道路有马匹行走,影响行车安全,随後又接获车辆与马匹发生碰撞事故,外埔派出所员警获报赶赴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及疏导,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 警方初步了解,张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沿台61线北上路段行驶,行经98.6公里大山路口附近时,疑因闪避不及撞击在快速道路奔跑的马匹,车辆毁损严重,张姓驾驶意识清楚,但脸部及眼部受伤,送医进一步检查。当时车上还有2名乘客,幸运地都未受伤,有目击者将影片上传脸书社团,引起网友热议,有人不忘调侃这下道路成了「名副其实的马路」。
: 警方在车祸发生後,查出附近有养马场并连系上饲主,全案是否涉及管理不当或违规情事,将函请相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 竹南警分局提醒,用路人行驶快速道路应随时注意前方路况,夜间行车务必减速慢行,呼吁饲主应妥善管理及看管动物,避免动物误入道路,危及用路人与动物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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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1F:→ edward40812: 纯好奇 所以路上能不能骑马 可以的话是视同慢车ㄇ12/14 14:26
2F:推 TaiwanXDman: 5F 搜寻新闻 说《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4条12/14 16:33
3F:→ TaiwanXDman: 疏纵或牵系禽、畜、宠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12/14 16:33
4F:→ edward40812: 感谢 不过 牵系跟骑乘的概念一样吗? 牵着跟骑着应该12/14 19:07
5F:→ edward40812: 不太一样吧…12/14 19:07
6F:推 Yenfu35: 回edward40812,路上可以骑马,视同慢车。所以酒後骑马和 12/15 22:24
7F:→ Yenfu35: 酒後骑脚踏车一样会罚。 12/15 22:25
8F:→ edward40812: 感谢 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养得起一匹马 12/16 15:16
我要修正答案:恐怕不行。
这是因为有新闻说,今天12/28有民众骑马上武岭,
结果被警察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开罚,
但没有说是违反哪条。
==== 以下是新闻内容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12280132.aspx
武岭骑马上山追雪 民众涉违道交条例先遭警开罚单
中央社 2025/12/28 16:02(12/28 16:11 更新)
(中央社记者李先凤花莲县28日电)许多民众到合欢山追雪,竟然
有人带着一匹马到武岭,太管处今天表示,步道、生态保护区、史蹟
保存区及特别景观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
条例制单举发。
合欢山武岭为公路最高点,许多民众会在此拍照打卡贴文纪念,因
一旁设置「镜头君」,民众曾有站卫兵、打麻将等情形都被拍下,带
马匹到武岭被拍可说罕见。
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表示,合欢山管理站人员今天接获通报有民
众携带马匹至武岭,随即与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合欢小队前往巡查了解
情况。确认这名民众骑马上公路,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现场南投县政府警察局仁爱分局翠峰所警员已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
条例制单举发。
另外,依据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8款及太鲁阁国家公园区域内禁止
事项规定,禁止携带宠物进入生态保护区、史蹟保存区及特别景观区
(公路沿线除外)。除聚落范围外,禁止携带未使用链绳、箱笼或其
他适当防护措施之宠物进入游憩区或一般管制区。
太管处指出,武岭停车场属太鲁阁国家公园的游憩区,民众携带马
匹至游憩区虽无违反禁止事项,但是否违反停车场相关规定、以及是
否有做好适当防护,将偕同相关单位共同确认,如确定有违反禁止事
项的规定,最高可处罚锾新台币3000元。
太管处呼吁民众,辖区步道、生态保护区、史蹟保存区及特别景观
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一旦发现违规事项,查证属实将依法开罚。也
持续联合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加强巡逻取缔,游客上山应遵守国家公园
法相关规定、注意自身安全,以维护高山生态环境及其他游客赏景权
益。(编辑:李淑华)1141228
==== 以上是新闻内容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84条说:
「疏纵或牵系动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
处饲主或行为人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
在公路上骑马应该算「牵系动物在道路奔走」,
但有没有「妨害交通」要依事实认定。
另一方面,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69条第1项第2款第2目将兽力车归类为「其他慢车」,
定义为「兽力行驶车辆:指牛车、马车等」,
同条第2项也规定要向地方政府登记、领取证照才能行驶道路,
但是都没有提及直接骑乘牛马是否适用或准用兽力车相关规定。
所以我也不敢确定在公路上骑乘牛马、但不妨碍交通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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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9.124.31.19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oad/M.1766912420.A.981.html
9F:推 viaggiatore: 马路不能骑马??~申请过的可以吧? 像骑警队出巡。 12/28 20:27
10F:→ viaggiatore: 虽然马路骑马被罚这件事本身听起来就很马鹿..... 12/28 20:28
11F:推 NiChu: 马:明明是我先来的... 12/29 20:02
12F:推 ludoren: 在武陵骑马哪里有法条定义的妨害交通?牠有造成塞车或是 12/29 21:24
13F:→ ludoren: 在地上耍赖当路障吗? 12/29 21:24
14F:推 XDylan: 马 12/3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