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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桃园「蒋公路」开通49年 徵收仍未解
时间Tue Jul 23 11:23:32 2024
桃园「蒋公路」开通49年 徵收仍未解
2024/07/22 05:30
记者谢武雄/专题报导
一九七五年,故总统蒋介石过世移灵慈湖,当时桃园县桃园市公所付些许金额就把春日路打通,後续徵收款没着落,土地至今无法过户,被揶揄为「蒋公路」,县改制直辖市後,前市长郑文灿任内将春日路养护权收回市府,以「公保地」逐渐解决部分问题,未料现任市长张善政把养护权还给交通部公路局,遭议员抨击没有苦民所苦,更让地主欲哭无泪。
徵收近50年 後续款没着落至今无法过户
不愿具名的市府官员表示,内政部解释类似春日路情况是徵收程序进行中,民法买卖法律关系仍存在,政府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法认定为公共设施保留地,才会导致无法容积移转、不能抵税,买卖还要缴交土地增值税等情形。
前市府收回养护 以公保地解决部份问题
该官员说,春日路徵收案拖近五十年,政府不可能以早年价格来徵收,但又没钱以当前市价徵收,过去道路编定为省道,是交通部公路局业管,市府收回养护权後,发现徵收清册中并无盖章请款资料,或虽然徵收清册盖章,却没有徵收资料,包含印监证明、地籍誊本、身分证影本,这两种情况视同未徵收程序,由工务局发给公保地证明,允许容移、抵税。
黄姓地主表示,很多地主根本就没有领到钱,虽然请领清册盖章,但没有印监证明,无从佐证请领清册印章不是後来刻的,尽管地主主张这样子就应该视同没有徵收资料,应还地於民,市府对此原本还在讨论,如今养护权还给中央,公路局直接认定非公保地,简直是卡死老百姓。
民代盼市府提出解决方案 不要再拖
另外,部分地主确实拿到部分款项,但政府既然主张这是民法买卖法律契约,也请市府提出解决方案,不要一拖就是五十年。
市府:已提方案 中央同意後就实施
都市发展局长江南志回应,市府已整理徵收不完整样态,了解成因、历史背景,并针对不同的样态提出解决方案,报中央同意後就可实施。
市议员李家兴认为,徵收程序就像民法买卖,下了订金买商品,如今政府到底要把尾款交清、退回订金或只交付部分商品,要有个完结,不能因为政府没钱,就让合约悬在那里。
李家兴质疑,土地法登记年限仅十五年,政府即使付完所有徵收款项,也无法将土地登记名下,公保地证明须由土地管理单位发出,如今养护权还给中央,市府摆明了不想解决问题,建议针对类似情形,既然市府没有能力完成徵收程序,乾脆同意让民众将收到的徵收款退回市府,土地则还给民众,回到未徵收的原点成为公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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