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ynn889 (NcMar47)
看板Road
标题Re: [其他]新庄区人行道改善会勘
时间Thu Feb 6 15:37:47 2020
: 推 facebookig: http://i.imgur.com/HIgUfkx.jpg 02/03 20:57
: → hicker: 这个病叫做 龟毛 而且是重症患者 02/04 01:39
: → canandmap: 还把投诉对象搞错,ubike与变电箱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吗? 02/05 20:53
Youbike是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管理
台电设备为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区营业处管理
台电设备於2012年前早已设置於该处,该处於2012年後办理人行道改善
惟人行道改善後电箱仍於原地,未将设备移除
Youbike建置时,机台是设置於人行道,但停车桩设置於社区土地上
就人行道改善部分,其於设计阶段有瑕疵,且於施工时监工人员未发现异状,
验收时采购验收人员也未察觉异状即时提出办理
本案就本人认知为工程缺失,就工程缺失部分
当然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全民督工系统提出
: 嘘 xian0955: 无聊 02/05 23:21
今日会勘结果
一、变电箱,原本我和公路邦社团讨论是办理高架化
但台电的人说因为救灾时会很难救,所以没再办理高架化
就该处变电箱设备,将设置於外扩区域,且需涂销机车格、汽车格
原先区道北70线民安西路370号前之变电箱,将设置於原处外扩区域
但本人认为会有视线挡到,建议将设备设置於於原地东南方向10~20m处
二、本人提出之中、长期计画,今天我有提出来
但仅有将民安西路与光华街路口处交控设备贴上反光警示标志
後续本人将收集相关资料、量测相关设备位置後再提出完整之建议报告
另当时我有提到内政部营建署、交通部路政司之相关法规已规定
但当时相关单位人员说明该处於当年设置时皆有考量
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未与人行道设置
且多年下来也未有人撞上
设置基准仅是一个基准,仍需因地制宜
不过个人持有保留态度,是基准还是规定仍需向主管机关申请函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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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119.17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oad/M.1580974681.A.B67.html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5:41:40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5:43:48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5:44:04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6:53:35
1F:嘘 Lumia635: 公路邦没有帮你背书哦02/06 18:33
2F:→ Lumia635:02/06 18:33
3F:嘘 Lumia635:02/06 18:35
4F:→ elynn889: 有做讨论哦02/06 18:35
6F:→ Lumia635: 哦,那就算了02/06 18:36
7F:→ elynn889: 另外我不满意的部分,我有在最底下说明,仅针对当年整02/06 18:38
8F:→ elynn889: 体设计给予不满意,另外後续的满意度我都给予满意02/06 18:38
9F:嘘 Lumia635:02/06 18:40
以上部分推文应当事人要求已删除
养工处的开会通知单发文日期比我反映的时间早一些
开会通知单受文者刚刚确认过没有Youbike微笑单车公司
至於全民督工系统本人非滥用,本案仅针对2012年人行道改善台电电箱未移除与2015年左右
设置Youbike站点机台设置位置反应,另大大出示的图片,本人是顺便於满意度调查陈情建
议,本人反应路况也多年,通常我都会直接写信到首长信箱去反应,後续承办人函文回覆後
,会联络承办人询问和反应本人所见之情况,本人非像某位常使用该系统通报标志、标线、
号志等养护缺失的通报人,还是会找到主要承办的来做建议、反应。
检附之前反应的相关首长信箱供参
https://i.imgur.com/g8yKK2j.jpg
https://i.imgur.com/lfcgLbg.jpg
https://i.imgur.com/JOgqyJ7.jpg
等等,越想越不对劲,就算养工处比我早发文,怎麽新庄区公所发文没顺便通知微笑单车@@
?
https://i.imgur.com/BiGzccK.jpg
https://i.imgur.com/1gZVC7y.jpg
10F:推 TaiwanXDman: 虽然阁下是原po 但本板不能连推5次以上02/06 19:05
11F:→ TaiwanXDman: 你要不要修改成单纯是用内文回文的方式?02/06 19:06
哦哦,抱歉,话太多一下子就超过了现在立刻马上修正,感谢提醒。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9:18:24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9:28:17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19:28:41
12F:嘘 canandmap: 说了一堆,还是没有让ubike公司一同会勘,你以为养工02/06 20:10
13F:→ canandmap: 处有那个义务通知吗?不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业务本来就不02/06 20:10
14F:→ canandmap: 是他们该处理的,懂?02/06 20:10
额,可是人行道的管理养护机关不是交通局或者养护工程处吗?
UBIKE设置在人行道上面应该有行文给前述单位同意是否设置吧
况且UBIKE设置在上面,我於全民督工系统有说明哦,新庄区公所把正本发给交通局和台电
、副本给养工处,这部分就代表新庄区公所认为管辖单位是交通局吧
那这个部分,之後若有相同状况会同时向UBIKE公司通知,感谢大大。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19:30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21:36
15F:嘘 canandmap: 所以你以为人行道所有设施都是养工处管辖范围内是吗?02/06 20:24
16F:→ canandmap: 这逻辑我觉得不行02/06 20:24
诶?养工处不是管辖范围没错,但会勘不就是需要权责机关厘清相关承办,然後一一去函通
知吗?
还是我自己的认知有错误?再麻烦C大纠正,感谢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24:26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27:16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27:49
※ 编辑: elynn889 (223.137.186.103 台湾), 02/06/2020 20:30:13
17F:→ canandmap: 是谁的设施就是通知谁来处理,我前面已经讲很清楚,只 02/06 20:33
18F:→ canandmap: 通知一个机关却没有同时通知其他机关,这只会拖慢处理 02/06 20:33
19F:→ canandmap: 速度而已,而且还有一个机关没被通知到,不要把对象弄 02/06 20:33
20F:→ canandmap: 得太理想化 02/06 20:33
了解了,之後遇到类似施工缺失情况
会通知全民督工、台电、UBIKE公司
※ 编辑: elynn889 (122.116.119.176 台湾), 02/06/2020 20:59:45
21F:嘘 canandmap: 还有一点,公路邦社团的讨论or留言仅代表个人言论,不 02/06 21:56
22F:→ canandmap: 代表整个公路邦社团,尔後陈情请别把公路邦社团的讨论 02/06 21:56
23F:→ canandmap: 当成背书的资料之一,以免被误会是代表公路邦社团的立 02/06 21:56
24F:→ canandmap: 场 02/06 21:56
OK了解了,感谢
※ 编辑: elynn889 (122.116.119.176 台湾), 02/06/2020 22:11:08
25F:推 tyytt: 帮补 02/07 12:48
26F:嘘 facebookig: 人生浪费在这种事上 02/07 18:00
27F:→ facebookig: 真心觉得台湾公务员真可怜 02/07 18:00
28F:推 aaronbest: 公务员哪里可怜了 自己道路设计问题一堆 後面被要求改 02/09 01:57
29F:→ aaronbest: 善叫做找麻烦吗?一堆官去欧日考察道路 好的都们学到 02/09 01:57
30F:→ aaronbest: 当然欠改善啊 facebookig你怎麽不说台湾的行人可怜呢 02/0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