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Li ()
看板Road
标题[公告] 关於文章(AID): #1SavKpLC (Road)
时间Thu Mar 28 19:21:43 2019
没有什麽制度是不能被骂的,但『个人』与『团体』则应该要有最低限度的尊重。
板规四的引战,是希望各位能就事论事,不要沦为情绪性发言与立场的互相攻击。
板规六的人身攻击,则是希望言论的评论不要波及任何的『人』…以免发生危险。
本篇文章不会有任何正式的判决。
仅公告该文章锁文,并希望大家确认一下敝板板规之所以订定的标准。
在这一篇文章中,我们看到了一些个人以为不妥的言论: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7.198.2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oad/M.1553175859.A.54C.html
1F:推 AirCondition: 虽然暴力不能解决事情....虽然不支持使用暴力.... 03/21 23:18
2F:→ hunng5: 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能解决有问题的人 03/22 01:42
→ 定义了『有问题的人』该被暴力解决。
基本上已经是游走在引战的边缘,
只要有人对这句话有反应,争吵便成了几乎必然的选择。
环评的本意被曲解或是谁谁无限上钢了什麽制度评论是没问题…
但扪心自问,这个世界又是『谁』定义了『有问题的人』的?
因此,擅自下了这样定义的时候,板规四『引战』就很有可能会成立了。
3F:推 relio: 死刑不能解决事情,但是可以少一个垃圾 03/22 03:30
→ 同样的,定义了垃圾 -- 更严重的,这段话偏题了,且加强了前面推文的意象。
基本上这种离题的且印象强烈的文字,
若出现了後续的反应,那就是标准的『引战』。(板规四)
4F:推 DUKEYANG: 不开发就恐吓是公路板的潜规则? 03/22 07:55
→ 只要有人引战,就会有人上钩。
单纯的上钩文在下不会以『引战』判决(因为是被动方)
但过於针对性的文字(若是针对其他团体) -- 那人身攻击也跑不掉了。
再次说明,
针对『人』的评论本身若带着负面意涵…那人身攻击成立的可能性高。
公路板是自由的,有开发派,中立派,也有环保派的人在这边发言。
如果真有人做出恐吓他人让人恐惧的行为…
那就不是『公海』可以便宜了事的了。
当然针对敝板的评论,在下必须接受 -- 这也是在下这次不会判决的原因…
但还是希望看到敝板的风气有各位觉的不好的风向的话…
私信给在下,或是试着去用自已的方法和平的讨论、带风向…会更好。
一个讨论板的风气,靠着的是各位夥伴们的协助与维持。
以上,是一次针对板规四『引战』与板规六『人身攻击』基本精神的演译。
如果各位夥伴在推文中误推了可能触犯规则的推文。
除了规则七『推文限制令』是自动生效外…
我们推文警示或『s』之後,会尽量给各位一些道歉或解释的空间。
之後再依发展的状况才会做最後的判决。
不过,还请各位夥伴、板友们,
请不要在推文或文章中,试图挑战板主与板友群的底限…
公路还有很多有趣的议题与活动可以举办与讨论…
争吵这种事…像八卦板那种发泄情绪的事情…
麻烦别来这边吧。
邦仆 JJ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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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6.69.11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Road/M.1553772106.A.8FF.html
5F:推 hunng5: 谢谢板主教导,小弟未来推文会更小心 03/28 23:34
6F:→ hunng5: 另外我的想法是,如果板主的说法,D大已经有指人(事)做 03/28 23:34
7F:→ hunng5: 引战了~他不是指环团,而是整个公路版,虽然有加问号, 03/28 23:34
8F:→ hunng5: 不开发就恐吓是公路版的潜规则? 还是有这个公路版是否不 03/28 23:34
9F:→ hunng5: 开发就恐吓环团的这个疑问 03/28 23:34
10F:推 DUKEYANG: 板主辛苦了 03/29 09:27
11F:推 foreigners: 那请问版主,对於「环团恐怖分子」这个称号,以後会有 04/05 18:40
12F:→ foreigners: 什麽作为? 04/05 18:40
13F:→ JJLi: 环团恐怖份子 原则上无论对环团或恐怖份子都有人身攻击之嫌 04/08 19:37
14F:→ JJLi: 实际上会看上下文实际状况判断是否以六-1处置。 04/08 19:37
15F:推 foreigners: 那请问版主 #1SgocMCa那篇的valkyrie3812跟Wang251751 04/09 22:15
16F:→ foreigners: 的言论你怎麽看?硬是要扯环团甚至抹黑....安内甘厚? 04/0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