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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清理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欠费绩效不彰 监委责成高公局改善
时间Wed Apr 18 23:06:04 2018
民众网 2018/04/17 17:30(1天前)
【记者高安妮新北报导】针对「我国国道电子计程收费系统自103年启用後,通行费收入
虽略有成长,然欠费余额由102年底至105年底却呈快速累增」等情一案,经监察院交通及
采购委员会会议於17日通过监察委员陈小红、林雅峰提出之调查报告,促请交通部督促高
公局改善清理欠费作为,并要求交通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协处高公局欠费清理之人力
问题。
监委陈小红、林雅峰指出,本案经监察院调阅相关卷证,并约询交通部路政司、公路总局
及高公局後,认定高公局有以下缺失,提请交通部督促改善:
一、我国於103年初开始实施国道电子计程收费,迄今已逾4载,惟103年至106年间,各年
度通行费欠费金额及占应收通行费之比率如下:103年为0.93亿元及0.44﹪、104年为1.33
亿元及0.59﹪、105年为1.85亿元及0.79﹪,106年为5.66亿元及2.39﹪,欠费金额及占应
收通行费的比率均逐年上升。前揭103年至106年间之欠费数据,即使扣除106年度欠费案
件金额(因该年底11月及12月欠费案尚处於追缴『未逾清偿期』之阶段),103年至105年
间,总欠费金额仍高达4.11亿元,相较审计部查核发现累积欠费金额(迄105年9月底)的
3.59亿余元,仍持续攀升,突显高公局清理欠费作业有再精进之空间。
二、我国高速公路自95年起试行电子计次收费,因用路人使用国道电子收费设备时,预先
储值不足,已出现通行费欠费案件,惟高公局却迟至99年始办理计次收费欠费案件之送请
强制执行作业,迄105年方完成全部计次收费阶段欠费应移送强制执行案件之作业。另直
至106年始办理移送103年及104年计程收费欠费金额5,000元以上案件,显见该局办理移送
执行作业确有延宕。而高公局移送作法,系以年度别归户欠费人後再分次移送,并未将高
额欠费人列为重点管制对象,致渠等欠费余额持续累积,不利通行费欠费债权之追缴。高
公局允宜建立机制,尽速移送惯性欠费人之案件,以遏止渠等不良行为,避免日後追讨无
着,徒增国库损失。
三、高公局98年12月间订定「通行费逾期欠款债权催收款及呆帐处理要点」,疏未徵询「
规费法」主管机关财政部之意见,复未考量欠缴健康保险费者多数为弱势族群,与高速公
路通行费欠费者之本质有异,竟据以订定汽车所有人累计通行费欠费金额达7,500元以上
者始移送强制执行之规定。嗣於104年5月间虽依法务部及财政部之意见,参照财政部税捐
与规费免送强制执行标准,修正前揭要点,将欠费金额逾300元之案件即移送强制执行,
然已导致95年至98年高速公路通行费欠费金额逾300元而小於7,500元之案件近8万件、金
额达320万余元,因未於法定5年期限内移送强制执行而注销,造成国库损失。
四、高公局为确认通行费欠费追讨对象,要求远通电收股份有限公司於寄发欠费催缴通知
前,先以车辆牌照号码连线监理机关,取得车籍相关资料以明车辆状态。惟连线查询案件
,发生同日办理车牌注销後再重领新车牌之车辆与同日登记失窃後再登记寻获之车辆,行
驶高速公路所产生之通行费欠费案件,远通电收股份有限公司查询所得监理系统回复之资
讯分别为「疑似伪变造」及「车辆失窃」状态,导致高公局先将前揭通行费予以注销或转
列呆帐;为免类似事件重演,前揭问题确有改进必要。
五、监委调查时发现:「欠费原因之一,系出於很多民众就是不愿缴费,在欠费的资料库
里就有固定名单」因此为提升高公局清理国道通行费欠费作业成效,建议交通部考量推动
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之1规定,将积欠一定金额以上国道通行费案件,纳
入不得办理车辆异动作业之范围,以免国道通行费欠费余额及清理成本持续昇高。
六、我国系第一个将高速公路网全面采用电子收费并将人工计次全面转换为计程ETC的国
家,目前计程收费路网总长度达926公里,高踞世界首位,藉由前揭作法让用路人行驶高
速公路不需於收费站停留等待,而提高行车效率之措施,已获国际肯认。监委同时指出高
公局原收费站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之职员(工)因配合全面实施电子计程收费,於收费站裁
撤後,在高公局组织再造前以任务编组方式,配合办理因电子收费衍生之新型态相关业务
。然渠等奉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以出缺不补方式列管,在计程收费後车辆数增加及因应强
制执行门槛调整,移送案件数相较计次收费阶段增加达20倍以上(以101年及102年计次收
费阶段为例约10万个案件数,至103年及104年计程收费阶段已成长为近300万个案件。),
倘前述人力持续减少,恐有影响高公局清理通行费欠费案件效率之虞。爰交通部允宜考量
该局办理清理欠费案件之实需,积极与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协处解决该局清欠人员离补问
题,以免欠费金额持续攀升,损及国库权益,并维护高速公路使用者付费之公平性。
https://times.hinet.net/news/2166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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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ltratimes: 奇怪了,银行 水 电力 电信业者怎麽讨债的 04/19 00:45
2F:→ ultratimes: 麻烦比照办理,最好是列入联合信用中心的评价 04/19 00:46
3F:→ edison: 车子要能扣车才会有效 04/19 00:57
4F:推 neon7134: 学中国啊 把这些国家该收的钱列入社会信用评比 04/19 07:55
5F:→ Killercat: 美国就是这样了,信用记录除了金融往来外 04/19 09:32
6F:→ Killercat: 违法跟罚单都有可能影响你借钱的利息 04/19 09:32
7F:→ Killercat: ....不过这只是一种说法 我之前拿到的信用纪录没这些 04/19 09:35
8F:推 juiping: 台湾就是太民主,很多事都推展不了!欠个费也收不到..唉 04/19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