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wie (大提琴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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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国道五杨段拓宽 不徵收土地设定空中地权补偿
时间Sat Oct 10 00:09:51 2009
国道五杨段拓宽 不徵收土地设定空中地权补偿
中广 更新日期:"2009/10/09 19:35"
预定民国101年底通车的国道一号「五股到杨梅拓宽工程」,沿高速公路
两侧边坡兴建高架桥。为了避免徵收土地,造成大量拆迁,国工局导入
「设定区分地上权」的新手法:也就是政府只针对民间土地属於「高架桥
」桥面以上的「空中」部分设定地上权,并给予补偿,而非买走整块土地
。不但因此减少台币1.6亿元徵收费用,也让民间得以保留桥梁以下的空
间继续使用。 (彭群弼报导)
国道一号五股﹍杨梅段拓宽工程,沿着高速公路两侧边坡,兴建高架桥,
增加车道,抒解拥塞,预定民国101年底完工通车。不过,路线还是需要
徵用部分紧邻高速公路的沿线土地,桃园、中坜一带紧邻高速公路的民宅
或厂房,面临部分土地被徵收的问题,其中,又以位於用路人开车经过,
非常熟悉,位於中坜工业区的国瑞汽车,统一面包,以及张国周药厂影响
最大。对此,负责施工的交通部国工局特别首次引进了新的土地徵收概念
,设定区分地上权的方式,一举大幅缩短土地取得时间,又不会导致拆迁
数量太多,影响人民权益。
由於五杨段拓宽,几乎都是采高架桥方式兴建,因此沿线会有部分紧邻的
民宅或厂商,有部分房舍的边缘,刚好位在高架桥的下方,只要房屋或厂
房的屋顶高度,没有超过高架桥的底部,其实,都还可以继续使用,并不
受影响。设定区分地上权的做法,就是政府仅设定桥梁底部以上的高架桥
部分,简单的说,政府只要「空中」的使用权,因此高架桥会通过,至於
地面的权利,仍然保留给原来的地主,根据政府颁订的补偿办法,高度越
高,补偿比例越低,九公尺以下,补偿徵收土地费用的 70%,九公尺到十
五公尺50%,十五公尺以上的半空中,只需要30%的徵收补偿金。
以统一面包中坜厂为例,高架桥沿着工厂边缘通过,部分土地刚好是厂房
的装卸货区,一旦全数徵收,载面包的货车无法靠装卸码头,改为设定权
的做法之後,高架桥从上方通过,货车仍然可以使用地面的进出动线,互
相不会影响。一举两得。
国工局表示:设定区分地上权是第一次在公路兴建的土地徵收作业中采用
,以往在国道六号国姓隧道,八里五股线快速道路的观音隧道也曾经采取
相同做法。只不过,隧道是从民间土地的地下通过,因此,距离地表越近
,补偿越多。高架桥则是越高越少。刚好相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09/1/1soi0.html
(连结中有说明图)
http://210.69.99.7/mocwebGIP/wSite/ct?xItem=15386&ctNode=145
交通部新闻稿与徵地说明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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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hewie 来自: 220.135.72.149 (10/10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