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wquen (拉旯旮旭日九)
看板Road
标题[讨论] 县市升格为直辖市後对公路法之冲击-公路系统篇
时间Thu Sep 10 23:22:11 2009
随着行政院发布台北县、台中县市、台南县市、高雄县市
於明年12月25日升格为直辖市,许多原来只有直辖市能享有的职权,
在这几个地方也开始获得。而对於交通方面,「冲击」最大的,
莫过於对於公路法的一些规定。
根据公路法第2条:
二、国道:指联络二省 (市) 以上,及重要港口、机场、边防重镇、国际
交通与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之主要道路。
三、省道:指联络二县 (市) 以上、省际交通及重要政治、经济中心之主
要道路。
四、县道:指联络县 (市) 及县 (市) 与重要乡 (镇、市) 间之道路。
五、乡道:指联络乡 (镇、市) 及乡 (镇、市) 与村、里、原住民部落间
之道路。
从条文中可以看出,在直辖市境内,是没有县道、乡道的设置。因此,
如果去查阅行政院公报第 015 卷 第170 期有关於这几个县市的改制计画书,
可以看到下列的文句:
台北县改制计画
「改制直辖市後,原县、乡道已不符合公路法第二条定义,应依第四条规定办理解编
为市区道路,加强管理」
台南县市改制计画
「因应县、乡道办理解编为市区道路……」
由上述观之,在明年年底以後,在这几个县市,那些县道
、乡道标志即将消失在马路上。而根据市区道路条例第2条规定:
市区道路,指下列规定而言:
一、都市计画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直辖市及市行政区域以内,都市计画区域以外所有道路。
三、中央主管机关核定人口集居区域内所有道路。
但在这些县市境内,还是有许多公路经过山区、保护区、乡村等地,
在这些区域当中,漫长的公路却没有任何公路系统里程与标志,对用路人来说,
是多麽地陌生。虽然,现在的GPS很方便,但这样一套良好的系统就这样消失,
是不是应该三思。
----个人浅见----
笔者以为,应该先修改公路法第2条规定,将公路系统分为如下:
1.快速国道:指联络重要港口、机场与重要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
且路权封闭专供汽车快速抵达之道路。得以企业经营方式
进行管理与养护。
2.一般国道:指联络重要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之主要道路。
3.市道:指直辖市境内联络各区、重要聚落或连接国道之平面或高架道路。
4.县道:指县(市)境内联络乡 (镇、市) 及乡 (镇、市) 与村、里、
原住民部落间之道路。
就分这4种,第一种是现在的国道,因应未来可能企业化民营化管理。
第二种就是现在的省道及部分县道。第三种则提供直辖市境内编号
,尤其像台北市的快速道路系统也可以采用。第四种则是现在的县道+乡道。
而管理的话,一般国道由公路总局养护,县道由县政府养护,不能再委托。
至於市道,当然就直辖市的交通工程单位养护。
此外,市区道路条例也要增列规定,强制直辖市一定要设置相关公路标示,
如此,在新的直辖市出现以後,未来这些地方仍然可以有公路系统的存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79.223
1F:推 gishileh:可以比照新竹市那种吗 加上市道 09/10 23:58
2F:推 dreamfire:第一类也可以将省道级快速道路纳入,如:12条东西向快速 09/11 09:03
3F:→ dreamfire:公路、西滨快速公路、台北县特二道 09/11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