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jone (haha)
看板Road
标题Re: [问题] 关於道路设计的陈情,有人成功过吗?
时间Wed Jun 3 20:59:10 2009
※ 引述《ataidx (好人兼朋友的阿泰)》之铭言:
: 98.04.29办理现勘,并请冈山分局加强勤务於该路口进行劝导取缔。
: 机车什麽时候降格和慢车同等??
: 3/4比例的禁行机车... 还认为很合理?
: 禁行机车的条件我去找,没看到法源规范... 难到真的是爽就可以?
机器脚踏车行驶之车道及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无标志或标线者,
依下列规定行驶:
(1)在未划分快慢车道之道路,得在最外侧二车道行驶;单行道得在最左、
右侧车道行驶。
(2)在已划分快慢车道之道路,双向道路得在最外侧快车道及慢车道行驶;
单行道道路得在慢车道及与慢车道相邻之快车道行驶。
(3)同向三车道以上道路,均应以二段方式进行左转弯,单行道道路,
行驶於右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二段方式进行左转弯,行驶於左侧车道或慢车道者,
应以二段方式进行右转弯。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有写
第四十五条
汽车驾驶人,争道行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
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锾: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者。
二、在单车道驾车与他车并行者。
三、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者。
四、在多车道不依规定驾车者。
五、插入正在连贯行驶汽车之中间者。
六、驾车行驶人行道者。
七、行至无号志之圆环路口,不让已进入圆环之车辆先
行者。
八、行经多车道之圆环,不让内侧车道之车辆先行者。
九、支线道车不让干线道车先行,或两线均为干线道或
支线道时,左方车不让右方车先行者。
十、起驶前,不让行进中之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者。
十一、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之警号
,不立即避让或在後跟随急驶,或驶过在救火时放
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带者。
十二、任意驶出边线,或任意跨越两条车道行驶者。
十三、机器脚踏车,不在规定车道行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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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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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0.7.148
1F:→ ataidx:我陈情的该路段是未划分快慢车道之道路,却四条禁三条 06/03 21:03
2F:→ ataidx:但是这法源是"无标志或标线者",依下列规定行驶 06/03 21:06
3F:→ applejone:其实南部不太会抓这个 这个禁行机车在台北比较有效而已 06/03 21:06
4F:→ ataidx:我说的无法源是绘设禁行机车的"条件规范" 06/03 21:07
5F:→ applejone:至少我在中南部这五年以来 都没有再管这个过 也没有收过 06/03 21:07
6F:→ applejone:罚单 06/03 21:07
7F:→ ataidx:实务面我是知道,但是法律层面不能这样说... 06/03 21:08
8F:→ ataidx:光出事故也没立场.... 06/03 21:08
9F:→ applejone:道路画线规画是县、市首长自行管理 06/03 21:10
10F:→ ataidx:没有法源的绘设条件规范,真的就是政府画爽的.... 06/03 21:10
11F:→ applejone:这个我也有陈情过 得到的答案也是这个 县市首长决定 06/03 21:11
12F:→ ataidx:看过最夸张的是6:1的比例,且那个1还不是正常车道的宽度..囧 06/03 21:12
13F:→ ataidx:大多都是这样的官式回答..不是依权责,就是地方自治... 06/03 21:13
14F:→ ataidx:不然就是依法规裁量设置... 之类的. 06/03 21:14
15F:→ sagi131:所以结论就是快点存钱晋升伟大的四轮阶级 机车这种低贱的 06/03 21:31
16F:→ sagi131:交通工具是二等公民在使用的(误) 06/03 21:31
17F:→ applejone:四轮 但是内装机车引擎XDD 06/03 21:33
18F:推 metalfinally:其实机车引擎跟汽车引擎结构上差不了多少... 06/03 21:58
19F:推 Minovski:或者买台红牌重机也可以无视禁行机车 XD 06/04 15:13
20F:→ Minovski:我有在自己的论文里写到这些法规的问题 但没人会看吧XD 06/04 15:14
21F:→ ataidx:有哪些法规的问题呢? 06/04 15:47
22F:推 orzmaster:可以让我们闻香一下吗? 06/04 17:42
23F:→ Minovski:还没口试(死) 06/0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