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merTi (I'm sivarttravis)
看板Road
标题Re: [问题] 分流制度的解读
时间Sun May 31 23:39:09 2009
※ 引述《ataidx (好人兼朋友的阿泰)》之铭言:
: 车种分流才是保障基本路权,不是保护汽车,而是保护机车,事实上台湾这种机车众多的
事实上是政府无能营造出安全、尊重的客观道路环境,
所做出来牺牲部分人权益的政策,期间充满着歧视。
想尽办法把机车用路环境变得更危险,想办法让机车速度变慢来抹杀机车的优势,
一点也没有去思考整个公路-载具-用路者之间的关系。
从一开始的前提:A.机车比较危险
接下来:B.放任驾照的取得,不作严格把关
其次:C.交通事故处罚过轻
D.道路使用者缺乏观念
E.破烂的马路
BCDE没有一点不是让机车的处境更危险,於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
"机车很危险,最好龟在路边跟脚踏车一起走"
"禁行机车"
从这一连串的事件就可以看出,当政者根本在有预谋的杀害机车使用者,
以及不合理的限制路权,根本就是二轮歧视。
引述道路交通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用名词释义如左:
一、汽车:指在道路上不依轨道或电力架线而以原动机
行驶之车辆(包括机器脚踏车)。
.......
前项第一款所指之汽车,如本规则同一条文或相关条文
就机器脚踏车另有规定者,系指除机器脚踏车以外四轮
以上之车辆。
http://www.psees.tyc.edu.tw/~tc12031/traffic/traffic/g1-1.htm
而道路交通规则第三条中将汽车细分六类,独独限制机器脚踏车这类汽车路权,
理由在哪?仅仅只有交通部会同内政部说了算。
应该要车速分流,但偏偏台湾的官员很奇怪,不认为二轮和四轮同为汽车,
因此另外定义机器脚踏车。
我认为二轮是汽车,四轮也是汽车,国外似乎也是这样分类,
不知为何台湾还有另外机车脚踏车的定义并与慢车划作同类。
就我这里所知,二轮的歧视始於1968年的台北市,
那时候警察局嫌机车多乱骑,开始快车道禁行机车,不知道什麽时候开始,
交通部延续这种习俗,还将其列入道路交通规则中。
当时的汽车还不很多,所以没限制汽车,现在汽车多了,有限制汽车吗?似乎一点都没有
比如尖峰进城收费?
为了当初警察局的决定,台湾当局的交通官员、交通政策学者莫不发展出一套,
所谓特有的二轮歧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198.13
1F:→ ataidx:不只,环保局也是,有奇怪的劣化系数,还研议到六期环保了, 05/31 23:46
2F:→ ataidx:当初的石油危机也是,3000cc以上三年後逐渐开放... 05/31 23:47
3F:→ ataidx:机车已敷使用,禁到要进wto被逼开放... 05/31 23:48
4F:→ ataidx:忘了说,禁150cc以上二轮车辆 05/31 23:48
5F:→ ataidx:且禁止150以上二轮车辆时的牌照税也是天价... 05/31 23:49
6F:→ ataidx:理由用以敷使用真的非常瞎... 还以为是共产集权国家哩~ 05/31 23:52
7F:→ ataidx:你说的内容在运输研究所有关机车的研究报告中真的有看到 05/31 23:53
8F:→ ataidx:先设条件再慢慢研究... 05/31 23:53
9F:→ ataidx:然後一直走不出该回圈... 05/31 23:54
10F:推 Sunicer:推荐这篇文章和推文!所以有机会我都会骑上高架,以汽车的 06/01 01:12
11F:→ Sunicer:方式行驶(不并排,不走路肩车缝),做做软性的抗议和示范。 06/01 01:12
12F:推 bensonwang61:开车时,禁行机车的车道,真的比较好开噎.... 06/01 02:01
13F:推 kutkin:如果路肩没有小客车临停 机车也不用跟小客车争道了 06/01 11:38
14F:→ kutkin:车种分流也不是不行呀 但是该还给机车的车道要给吧 06/01 11:39
15F:→ ataidx:还有机车还被分五类...尤其原一类的大型重机被硬分为二 06/02 22:45
16F:→ sagi131:如果路肩没有小客车临停←这全世界都知道不可能做到 06/03 21:19
17F:→ sagi131:所以机车势必得跟汽车"争"道 除非机车跟白痴一样在後面等 06/03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