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go1224 (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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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SYTY] 看到舞林大道...
时间Fri Oct 3 01:26:12 2008
※ 引述《sing0128 (sing)》之铭言:
: 我觉得.....
: 之前有转到舞林大道看一下
: 他的宗旨应该是给每个团体一个主题,然後各自发挥
: 如果别的团体是认真的去思考想要做出什麽创新的舞步
: 而他们(i candy)却是拿别人已经想好的来改编的话
: 会不会有一点胜之不武
: 而且他们还是拿别人的概念去获得好评及奖品 (我有看到後来有什麽等值奖品)
: 这样就太.....超过啦
: (在舞林大道版啊,有人说,有整个八是一模一样喔,所以不算是概念相同、舞步不同)
: 完毕
着作权法
第九十二条 擅自以公开口述、
公开播送、公开上映、
公开演出、公开展示、
改作、编辑或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着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ok,我把影片拿给我老师看了,他是某电视台顾问,
专业是节目企编与
着作权。
他说:「美国的原作若有意提告,80%罪状成立,另20%要看法官的认知。」
然後,若中天电视台有跟舞团签切结书,美国原作可提告舞团。
若美国原作提告中天电视台,在签切结书的前提之下,中天电视台可转告舞团。
以上。
对了,本文在实境版大家看一看,知道I candy抄袭罪可成立就好,
不要转出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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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eego1224:啊怎麽没人给我鼓励一下(害羞) 10/03 01:33
※ 编辑: leego1224 来自: 59.112.161.15 (10/03 01:39)
2F:推 rede:XDDD 10/03 01:39
3F:推 bowen1976:那寄给国外电视台问问看可以吗?(我真是太坏心了) 10/03 09:58
4F:推 happyexpose:NappyTab和Mia在网路上都能找到联络方式... 10/03 15:22
5F:→ happyexpose:直接把影片寄给他们最快..可是这样做实在太伤台湾舞ꨮ 10/03 15:22
6F:→ happyexpose:者了,会不会让他们以後在国际比赛看到台湾舞者 10/03 15:23
7F:→ happyexpose:第一个就想到「厚 你们这次又抄谁的舞了?」 10/03 15:23
8F:推 bowen1976:Mia 可能会觉得:这些人的力道、感情、舞步全都没有到位 10/03 18:25
9F:→ bowen1976:这根本不是她编的舞啊....所以也就不算抄袭了 XD 10/03 18:26
10F:→ leego1224:不一定喔,Mia没拿到艾美奖,说不定奇蒙子很不好XD 10/03 19:12
11F:→ leego1224:结果看到黑影就开枪,还是机关枪XD 10/03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