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en (小戴文)
看板Realityshow
标题Re: [PR. ] FINAL上(注意!楼上推文有下集雷)
时间Wed Mar 7 13:50:01 2007
※ 引述《Tristanoskar (病去若抽丝)》之铭言:
: ※ 引述《rabbit44 (长日的尽头)》之铭言:
: : (对不起 前文述删)
: : 我有一点不一样的看法耶
: : 我觉得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下」 提出这样的看法 并不是很妥当的事
: : 可能因为我自己也从事艺术创作工作的关系
: : 被质疑自己的作品跟心血有假他人之手的嫌疑
: : 可不是「冤枉人的情节会被电视台播给全国看」就可以弥补的
: : 这样的质疑以及伤害不也是赤裸裸的在全国众前放送吗...
: : 要是我是Jeffery (而且假设Jeffery真的是清白的话)
: : 我一定会告Laura诽谤 XDD
: : (没办法这真的是艺术创作者最无法容忍的事呀~~)
: : 此外,我也不认为Laura中肯
: : 她在整个比赛的过程中一直对Jeffery没啥好感 且身兼放炮王
: : 我觉得Uli的反应还比较中肯
: : 「真的很好...但也没那麽完美」(Uli第一次翻Jeffery作品实的评语)
: : 麦可在看了Jeffery的白裤子之後 又惊又佩服的言论
: : 则是老实地反映出了自己受挫的心情 XDD
: 我想他们的合约里一定有复杂的关於这方面的规定,
: 但观众们看不见,
: 因此以下我要说的都是观众立场的个人意见。
: 在节目里要提出确切的证据本来就很困难,
: 大家做衣服的场所都是自己家,
: 参赛者在家里做些什麽没有人知道。
: 因此在查证方面,Laura的立场并不比观众优越多少,
: 她只能提出自己依经验所做的假设(她自己也知道没证据),
: 但诽谤成立与否跟有没有证据、是否曾经详为查证没有必然关系,
: 按照真实恶意原则,
: (就是1.Laura明知她冤枉Jeffery,故意捣乱
: 2.Laura明知件事不太可能,但不管是真是假先讲再说)
: 要构成诽谤有一定的困难度。
: 再者,「电视台会播给全国看」是很重要的一点,
: 他们有机会利用节目立即澄清,受到的伤害反而可以化为助力,
: 因此我才会认为「可以弥补」
: (如果是对非公众人物我就不会这麽认为)
关於诽谤提出一点小小的意见
诽谤罪其实是双方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拉锯
是否构成诽谤其实跟双方的身分地位都有关系,
例如诽谤者是记者,查证义务会提高;
被诽谤者是名人或政治人物,由於其被大众知悉出於自愿,
对於其名誉权的保障会相对降低,而且身为公众人物,比较有武器跟管道
可以对自己清白提出证据。
如果要采用真实恶意原则(内涵如板友所指,明知不实或出於轻率而说)
於被诽谤者是公众人物的情形可以适用。
Jeff在解释上因为PR的播出加上是final 4,可能成为公众人物,亦出於自愿
但是似乎没有比其他人优越的管道来澄清,也只能在工作室乾着急
因此个人认为应该没有真实恶意原则的适用。
(不过这里当然有讨论空间)
美国法上对於私人间的诽谤,使用的是合理查证模式,标准较真实恶意原则宽些
似乎认为此时名誉权受到的保障比言论自由高了那麽一些。
个人认为,考量到
1.Laura并无查证
2.指控对Jeff可能的名誉权侵害强度较强(全球播出)
3.指控事情的严重性(作弊希望得冠军=以不正方法获取财物及名誉)
4.Jeff并无武器管道提出辩驳
个人认为诽谤有可能构成,但另一位大大提到的也很有道理,
如果最後PR调查後证实并无此事,此一澄清效果还他清白的作用也较强。
所以还有斟酌讨论的空间。
废话真多:P
我支持Jeff 希望他没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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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207.6
1F:→ domicina:推支持Jeff 不过他真的闲得很嚣张 XD 03/07 17:17
2F:嘘 clairs:Laura也没有管道可以查证,唯一的方法便是告知Tim,请制作댠 03/07 22:49
3F:→ clairs:单位调查,基於比赛的公平性,她的确有权利怀疑,和毁谤与꜠ 03/07 22:51
4F:→ clairs:否无关,抱歉按错按到嘘 03/07 22:52
5F:推 IAmFreeAndU:推楼上 参赛者有任何质疑在比赛前提出是最好的 03/08 00:34
6F:→ IAmFreeAndU:这是她的权利 不解板友为何会扯到毁谤 似乎引申过度了 03/08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