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ine (Savannah)
看板Railway
标题Re: 关於新板规
时间Thu May 12 23:33:56 2011
: 板众是不是可以接受这种「我们要先拿到台铁的回文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的规范可以
: 有多角度的讨论。但是,在程序正义这一方面,是绝对不可以妥协的。
: 我建议板主承认自己的删文疏失,回复三位网友的文章,或是板主可以采用旧版规重
: 新裁决,但是绝对不可以先杀人後立法。
不可否认,删文後再立法造成的争议是我删文当时未预见的。然而,大家不妨先
参考一下本站站规板主文章处理权限相关规定
《PTT 站规--版主权限与义务》(节录BM板 z→ 5→ 1)
作者 CharlieL (用名片档解释) 看板 PttLaw
标题 PTT 站规--版主权限与义务
时间 Sun Jul 4 06:14:33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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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
二、权限:
1. 看版文章管理权:
版主有权判定该版的文章是否适当在版上张贴。
若有不适当者,有权依情节轻重而为下列之处置(注):
a. 将不当文章加以砍除
并可选择以 d 砍除的扣钱方式,或 T->Ctrl-D 之不扣钱方式
唯一切之砍除皆有记录,有版主以不合理之方式协助违法赚钱者
得废版主处份。
b. 将不当文章发表人列入水桶名单,暂停其在该版发表文章之权限
c. 恶形重大者提报站长依不适当文章管理规则作出处份
(中略)
注:使用者若对该版版主文章管理方式有异议,可至PttLaw版申诉。
其次,本板板规 3.6、 8.5均有规定不在板规规范内的情形,在经板主讨论後,
仍可依照情节轻重适用板规 3与 8。板规 3与 8均赋予板主砍文权限,针对不适
当或可能造成讨论失控之文章进行砍文处理,个人认为尚未逾越站规以及板规所
赋予板主之权限。
此外,个人在砍文时未避免引发制造陷阱争议,对板规未明确规范禁止但仍不适
当之文章,仅为砍文处理,并不给予原作者任何警告或劝告处分。然对於作者在
文章删除後原文重贴,有手动置底嫌疑之情况,本人仍在删除处予以注记,提醒
作者再三重贴有违反 8.4规定可能,并未实际处分。对於注记文字引发争议,实
属本人疏失,将在此致歉。
监於板上申诉文章与日俱增,个人认为依照现行板规规定有所不足,勉强执法将
造成更多争议,故与 T板主讨论後决定提出一套判定标准与作业程序。目前已有
tccan 板友提出相关宝贵建议,个人将与 T板主讨论後列为重要修正参考, e兄
之建议亦将列为修正参考。
另外对於本办法匆促上路引发不安以及争议,本人再度致上最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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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54.160
1F:推 mackywei:嗯,希望能找到得到更多使用者支持的平衡点。 05/12 23:35
2F:→ forcetrain:很难,几个极右派就可以搞得天翻地覆, 05/12 23:51
3F:→ forcetrain:不可能满足所有的人,没被满足的就会出来有意见 05/12 23:52
4F:→ v4250:有诚意就直接把误删的PO文主动恢复就是 何必还要原PO重PO 05/13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