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gonKill (勇者之路 龟山)
看板RIPE_gender
标题[公告] 板规修订 V0.7 (2010/8/28 起执行)
时间Sat May 22 23:40:07 2010
条文修订事宜,如有觉得不妥之处,请推文或站内信,
板上另开文讨论者,依回公告办理,连续者得加重
V0.7 条文明确化 (修改处如黄字)
修正前:4.1 禁止任何『形式』之金钱交易、广告、营利性质之文章
(文中有连结也算)。
修正後:禁止
文章中任何『形式』交易
(包含但不限於金钱)、
广告
(推销财货,包含但不限於金钱)、营利性质之文章(文中有连结也算)。
文章定义:
包含但不限於文章主体。
////
┌┬╮ ┌┐┐ ╭┐ ┌┬┐
◎═ │├╯ │││ ││ ├┼ ═══════════╡ 看板板规 ╞═◎
└┘┘ ╰┴╯ └┴┘└┴┘
板规 draft V0.3 (时间: Sun Nov 1 18:26:56 2009)
板规 draft V0.4 (时间: Thu Apr 15 02:56:09 2010)
板规 draft V0.5 (时间: Mon May 17 00:00:00 2010)
板规 draft V0.6 (时间: Mon May 24 00:00:00 2010)
板规 draft V0.7 (时间: Mon Aug 28 00:00:00 2010)
看板宗旨:
a. 熟龄时,对过去之人生经验分享和检讨。
b. 熟龄时,对过去事物之怀旧感想和讨论。
c. 熟龄时,对下一阶段人生之期许和规划。
d. 熟龄时,对现状之分享、分析和其讨论。
e. 熟龄泛指生理或心理年龄。
看板规定:
1. 凡於此板发布讯息包含但不限於发文,推文。
请遵守本国法律,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约,及站规
#16HmertQ (PttPolice)
#12GMC9rd (Violation)
2. 发、推文内容请务必符合本板宗旨,遵守法律和站规。
3. 发、推文不可人身攻击及对人不对事,造成当事者的不愉快。
发文者请勿修推文,除非经推文者要求或得到推文者同意。
发文者可删推文,但请自负相关责任。
4.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发文,不用另行通知,直接移至後删除。
不合看板宗旨采用 PTT 多数板的潜规则。
包含但不限於
4.1 禁止任何文章中『形式』交易(包含但不限於金钱)、
广告(推销财货,包含但不限於金钱)、
营利性质之文章(文中有连结也算)。
文章定义:
包含但不限於文章主体。
4.2 任何政治文以及泛政治性文章。
4.3 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回覆公告,在板内发起记名连署或公投。
(人人可检举)
(第一篇以误发看待,一周内连续误发两篇,就记警告一次)
5. 处罚记录时限和细则
5.1 误发记录,於每周日晚间归零一次
5.2 警告消灭期限,板主公告当日起两个月,可来信要求任一板主解除
5.3 水桶累犯消灭期限:一年
上列违反板规及其他公告事项,由任何一个拥有版主身份者判定违反板规者。
记警告乙次,累计三次警告者,水桶一周。
水桶後一年内再次违规者,以上次水桶期限乘以2论处。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发文,不另行公告,直接移至後删除
6. 揪团文
a.揪团必须活动三天前揪(含当日) Ex:五号看电影,最晚三号要发文
b.预定活动人数必须超过三人
c.计画必须明确,不能连去哪边都不知道,什麽项目都填「随意」
d.主揪资格:曾於熟版
自介,并发表过
10篇以上文章
e.同一个揪团最多只能张贴
两次
(揪团一次、报名统计<修改於原揪团文中>、行前通知一次)
f.禁止用reply方式报名
g.禁止揪团从事违法行为。
h.揪团文定义:主要包含但不仅限於以"文章发表之标题和种类涉及揪团行为"。
i.罚则:警告一次。
7.依 文章代码(AID):
#1Akd-Ylk (RIPE_gender)
#1Akoe_ON (RIPE_gender)
#1Al8fCjc (RIPE_gender)
a. 重申板务讨论勿发言於板上 (公告除外)
b. 勿回公告
罚则:警告一次
8.如有特殊状况,板规未详尽之处,却引起版面混乱阅读困难,板主得先行判断处理。
*************************************
发文类型:
1. 自介 -- 欢迎大家多多介绍自己
2. 怀旧 -- 讨论过去的事物
3. 生活 -- 讨论现在的生活
4. ToBe -- 讨论未来的事物
5. 分享 -- 电影, 书籍, 音乐等的心得分享
6. 问题 -- 发问用
7. 揪团 -- 正当有主题的聚会
8. 日志 -- 一天限一篇 (先抢发文先赢)
==================================
违规行为检举之重申:
一.违规行为检举
1. 谁有权检举?
(1)涉及特定个人权益之违规行为 => 须由权益人本人或授权检举
(2)不涉及特定人权益之违规行为 => 任何人皆得检举
二.关於行政救济
如有不服行政处份,当事人三日内应先向板主email联络并请求解释沟通之。
逾期之申诉得不予处理。
致信板主超过三日以上未获回应,或仍不服板主之解释者,
得向小组长提起诉愿,请求彻销判决。
为避免引战或板面不安,禁止未经前项方式之沟通与申诉上级官长前,
即诉诸本板发文有关之质疑与申诉,
板主得心证依情节视乱板处理,并删除相关文章。
因本项删除相关之文章得收录经华区保留一定期限以为备查。
--
╭┬╮╭ ╮╭┬╮╭─╮┌┬╮
╭═ ╰┼╮╰┬╯╰┼╮│ ││├╯══════════════════╮
│ ╰┴╯ ┘ ╰┴╯╰─╯└┘ │
│ ╭═══ 号令天下 莫敢不从 ═══╯
╰═══ 刑仁讲让 示民有常 ════╯ http://dragonkill.pixnet.net/blo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241.181
※ 编辑: DragonKill 来自: 122.116.241.181 (05/22 23:41)
1F:推 arline:好民主啊 拍拍手! 05/22 23:49
2F:推 cutesf520:真的很民主也老大...^^ 05/22 23:54
3F:推 doggy1973:耶 我可以连推100 05/23 00:08
4F:→ holdenck:我上站70次 注册78天 根本就不到90次三个月 也可以投票 05/23 00:43
5F:→ holdenck:你确定投票公平吗?? 我强烈建议投票无效 05/23 00:44
6F:→ DragonKill:真的能投的话 我也没办法知道该删去哪些票 >< 05/23 01:03
7F:→ DragonKill:已经跟小组长反应 等候裁示中 05/23 01:08
8F:推 pppp1111:我以较好奇的是..明明知道资格不够,为什麽会去投投看? :) 05/23 01:14
9F:→ DragonKill:在小组长做出决定之前 重跑一次 有问题 请快回报 05/23 01:25
10F:→ DragonKill:小组长未做裁示之前 仍以 5/22 投票结果为准 05/23 01:26
11F:推 cutesf520:这样不就累死板主了..版主好辛苦...^^||| 05/23 01:45
12F:推 DyingIce:唉~ 没办法. 有时候会是这样的. 05/23 07:23
13F:推 avalon1:双方差距过小,要不要验票啊,会有人喊「选举无效」吗? 05/23 09:49
14F:推 PlayPtt:BBS的连署及投票是给站长,组长,板主行使权利之参考而已 05/23 18:20
15F:→ PlayPtt:不要拿真实世界那套丑陋选战来比拟 05/23 18:21
16F:推 ypyp5566:大法官解释364号 05/23 19:09
17F:→ kimiya1:投票中止於: 05/26/2010 00:46:40 Wed 不是还有3天吗? 05/23 23:31
18F:→ ypyp5566:依原公告日期,板主也提醒了一次,中止时间并没有错呀 05/24 00:32
19F:→ ypyp5566:真的05/26才开..才会有争议 05/24 00:34
20F:→ kimiya1:投票里面写 0526结束 05/22时忽然写个公告说05/23结束 05/24 05:29
21F:→ kimiya1:又没置底公告 投票进行了6天才忽然提早结束 这举动好怪 05/24 05:30
22F:→ kimiya1:要0523结束的话 投票开始的时候就要说了 投票进行中突然说 05/24 05:31
23F:→ kimiya1:20个小时後提早结束 这不是有鬼吗? 05/24 05:32
25F:→ ypyp5566:这那里有什麽问题?而且已经没人对这个议题有兴趣讨论了 05/24 07:04
26F:→ ypyp5566:不要再撕裂了..够了..看票数比数就知道了 05/24 07:05
27F:→ A11:#1Bxir9lA 投票一周那句话是上次投票写的 这次并没有写唷 05/24 08:40
28F:→ A11:#1BzimTUO 这时候5月22日了才说凌晨要开票 05/24 08:40
29F:→ A11:投票里面设定的是5月26日截止投票 应该是以这为准吧 05/24 08:43
30F:→ A11:如果一开始就是5月23日截止 那投票时就应该设定5月23日截止 05/24 08:44
31F:→ DyingIce:感谢楼上的提醒. 本来还在想为什麽突然缩短时间. 05/24 10:52
32F:→ DyingIce:原来是根据之前上回的投票来的. 05/24 10:52
33F:→ DyingIce:(这样就有凭有据了. 要不然就真的怪怪的了) 05/24 10:53
34F:→ JCC:板主是不是可以没开票先看到结果啊 如果是的话 答案就很明显了 05/24 11:23
35F:→ DyingIce:没当过ptt的板主. 不知道有没有那种功能. 05/24 11:26
36F:推 DyingIce:不过当被看到这样的结束时间. 早就料到... 惨了... 05/24 11:29
37F:→ DyingIce:板主一定会被这样质疑. 怎麽不让系统自动结束呢? 05/24 11:30
38F:→ DyingIce:不过可是因为没那种功能吧. 要不应该早就被骂死了. XD 05/24 11:31
39F:→ DyingIce: 能 05/24 11:31
40F:推 ashin1069:投票结果版主可以先看 也可以手动结束 05/24 16:29
41F:推 DyingIce:是喔. 那还是自动让系统自己结束的好. 免得有人多说话 05/24 16:32
42F:推 ashin1069:现在才看到原来版主自己打主意决定时间结束投票 有趣了 05/24 16:33
43F:→ DyingIce:对了. 投票的结束时间可以事先设定好吗? 还是... 05/24 16:34
44F:→ DyingIce:固定就是两周什麽的. 05/24 16:34
45F:→ DyingIce:如果想要提早结束就只能手动了. 是这样吗? 05/24 16:34
46F:推 ashin1069:当初版主举办投票就可以限定时间 (1-30天) 05/24 16:35
47F:→ ashin1069:结束时间在投票设定好之後就等到系统自动开票 05/24 16:36
48F:→ ashin1069:但中间版主也可以手动提早时间结束投票 (喵) 05/24 16:36
49F:→ DyingIce:嗯. 我看还是再办一次吧. 把结束时间也先说清楚才是. 05/24 16:36
50F:→ DyingIce:现在就剩资格的问题了. 05/24 16:38
51F:→ DyingIce:啊. 应该到另一篇去推. 05/24 16:38
52F:→ tier07:应该先开放连续推文,然後再开放随地大小便才是王道呀~XDDD 05/24 18:40
53F:推 DyingIce:楼上的. 要怎麽在文字平台"大小便"咧. 这个难度高o. 05/24 21:25
54F:→ DyingIce:可能先得教会板友这高难度的动作. 然後... 才能... 05/24 21:27
55F:→ DyingIce:讨论您所谓的开放... XDDDD 05/24 21:28
56F:推 DyingIce:(既然您提出大概是有此本事. 那就请您教教大家吧.) 05/24 21:30
57F:→ kimiya1:"DragonKill:已经跟小组长反应 等候裁示中" 请问反应在哪 05/24 23:33
58F:→ kimiya1:组务版并没有看到 请问版主你反应在哪里 05/24 23:34
59F:推 eenn:有板主隐板 05/25 22:07
60F:→ magicja:熟龄泛指生理或心理年龄 , 看到这句我笑了 XDDD 08/23 02:10
61F:推 AEveB:这句话真的不要在吃饭的时候说 很杀风景 (我遇过 呜) 12/02 22:42
64F:推 cindypig:生日快乐 04/27 18:30
65F:→ cindypig:拍赛 按太快 错篇= = 04/27 18:31
※ 编辑: DragonKill 来自: 61.60.220.29 (08/22 03:33)
※ 编辑: DragonKill 来自: 61.60.220.29 (08/22 03:34)
66F:推 cantreadmind:I still here ,chief 02/14 21:51
67F:→ Ninau:4楼説的应是NBA的尼克队,不是指人… 02/16 08:57
68F:推 mitsui0309:看来喜事近了~(茶) 02/29 13:27
※ 编辑: DragonKill 来自: 61.60.220.29 (05/09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