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nei (平淡幸福的滋味~ 好吃~)
看板RIPE_gender
标题[公告] 板规草案 draft V0.1
时间Thu Sep 24 04:12:49 2009
板规 draft V0.1
看板宗旨:
a. 熟龄时,对过去之人生经验分享和检讨。
b. 熟龄时,对过去事物之怀旧感想和讨论。
c. 熟龄时,对下一阶段人生之期许和规划。
d. 熟龄时,对现状之分享、分析和其讨论。
e. 熟龄泛指生理或心理年龄。
看板规定:
1. 凡於此板发布讯息包含但不限於发文,推文。
请遵守本国法律,TANet修正BBS管理使用公约,及站规
#16HmertQ (PttPolice)
#12GMC9rd (Violation)
2. 发、推文内容请务必符合本板宗旨,遵守法律和站规。
3. 发、推文不可人身攻击及对人不对事,造成当事者的不愉快。
发文者请勿修删推文,除非经推文者要求或得到推文者同意。
4.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发文,不用另行通知,直接移至後删除。
不合看板宗旨采用 PTT 多数板的潜规则。
包含但不限於
4.1 禁止任何『形式』之金钱交易、广告、营利性质之文章(文中有连结也算)。
4.2 任何政治文以及泛政治性文章。
4.3 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回覆公告,在板内发起记名连署或公投。
(人人可检举)
(第一篇以误发看待,一周内连续误发两篇,就记警告一次)
5. 处罚记录时限和细则
5.1 误发记录,於每周日晚间归零一次
5.2 警告消灭期限,板主公告当日起两个月,可来信要求任一板主解除
5.3 水桶累犯消灭期限:一年
上列违反板规及其他公告事项,由任何一个拥有版主身份者判定违反板规者。
记警告乙次,累计三次警告者,水桶一周。
水桶後一年内再次违规者,以上次水桶期限乘以2论处。
不符合本板宗旨的发文,不另行公告,直接移至後删除
6. 揪团文
a.揪团必须活动三天前揪(含当日) Ex:五号看电影,最晚三号要发文
b.预定活动人数必须超过三人
c.计画必须明确,不能连去哪边都不知道,什麽项目都填「随意」
d.主揪资格:曾於熟版
自介,并发表过
10篇以上文章
e.同一个揪团最多只能张贴
两次
(揪团一次、报名统计<修改於原揪团文中>、行前通知一次)
f.禁止用reply方式报名
g.禁止揪团从事违法行为。
团聚心得文:
①利用回覆原揪团文方式(可不需引用原文)
②出团日三天後会将相关文一并收录後删除,以方便阅读参考
暗团心得文:
①就说了是暗团,亦请於内容文章内勿载明ID或版友昵称,
但可分享其聚会经验及体验心得
②若同一暗团心得文多达四篇以上,
亦於三天後将相关文一并收录後删除,以方便阅读参考
7.分身 ID 相关规定
①已遭本版水桶之版友,
於水桶期间使用分身 ID 於本版发文或推文者。
该版友之原本ID及分身ID均予处以、加重水桶半年,
期限累计计算。
分身 ID 发表之文章予以劣退。
②违反前条情况严重者。
提报本站帐号部门。
8.如有特殊状况,板规未详尽之处,却引起版面混乱阅读困难,板主得先行判断处理。
发文类型:
1. 自介 -- 欢迎大家多多介绍自己
2. 怀旧 -- 讨论过去的事物
3. 生活 -- 讨论现在的生活
4. 计画 -- 讨论未来的事物
5. 分享 -- 电影, 书籍, 音乐等的心得分享
6. 心情 -- 喜怒哀乐
7. 揪团 -- 正当有主题的聚会
8. 日志 -- 一天限一篇 聊天用(暂由板主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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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检举之重申:
二.违规行为检举
1. 谁有权检举?
涉及特定个人权益之违规行为 => 须由权益人本人或授权检举
不涉及特定人权益之违规行为 => 任何人皆得检举
四.关於行政救济
如有不服行政处份,当事人三日内应先向板主email联络并请求解释沟通之。
逾期之申诉得不予处理。致信板主超过三日以上未获回应,或仍不服板主之解释,
应向小组长提起诉愿,请求彻销判决。
为避免引战或板面不安,禁止未经前项方式之沟通与申诉上级官长前,即诉诸本板发文有
关之质疑与申诉,板主得心证依情节视乱板处理,并删除相关文章。
因本项删除相关之文章得收录经华区保留一定期限以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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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2.143
※ alexcarol:转录至看板 Tai-travel 09/27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