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xing (lixing)
看板RDSS
标题Re: [请益] 研替签约後就不能改了吗?
时间Tue Nov 17 21:21:42 2015
※ 引述《lixing (lixing)》之铭言:
: 今日HR说会寄出纸本offer,并请我3天後寄回,
: 特别提到违约金是10万元
: 请问可以选择先不签吗?
: 还是一定要现在决定了?
: 大家这种情形通常会怎麽跟HR说呢?
: 如果还想面试其它公司的话……
: 又或是我延毕QQ
: 如果我最後没有选择其他公司,而是选择不当兵,也就是在上成功岭之前放弃的话,这
样
: 也算违约吗?
: 记得内政部有说上成功岭前可以依役男意愿自由放弃?
: 会这样做的公司是不是都很怕人跑掉啊= =
: 或是以往有很多人跑掉的经验...
: 谢谢。
: -------------------------------------
: 刚才爬了一些文...
: 是不是只有没有签约金,违约其实没差阿?
: 有写会罚10万就是真的会罚吗?签约金没有谈就是没有签约金吗?
: 还是也要看意愿书是怎麽写的?
今天收到合约了,意愿书条款其中之一:
「任何一方违反本意愿书之约定者,违约方除应赔偿他方因其违约所受之损害外,并
应给付他方新台币十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看似没有提到签约金?
但「新台币十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黑纸白字写得很清楚,
请问这样仍具有效力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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