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ZO (脆笛酥)
看板DIRDS
标题Re: 有关计画中断
时间Wed Jul 17 21:16:12 2013
根据替代役实施条例第 18-1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得依申请或依职权转调研发替代役
役男至其他用人单位:
一、因计画变更或裁撤,无法容纳现有役男。
二、因歇业、转让或停工达一个月以上。
三、对役男有施暴、重大侮辱行为或危害健康之情形。
四、未依第六十条之一第一项规定缴纳研究发展费。
五、经主管机关废止其分配员额。
六、其他有害役男权益,经主管机关认定情节重大应予转调。
前项申请经主管机关核定或主管机关依职权转调者,用人单位与研发替代役役男原订契约终止,由转调後之用人单位与役男重新签订书面契约,送
主管机关备查。
研发替代役役男因用人单位歇业、转让或停工等非可归责於役男之事由,致不能继续服役之期间,役期视为未中断;其属用人单位应支付之费用,
於契约终止後仍由原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因故不能支付之费用,由主管机关以依第六十条之一第二项设置之基金支付,并於支付後向用人单位
求偿。
※ 引述《left ()》之铭言:
: 请问一下 因为我是在学校服研发替代役
: 由於钱都是从国科会来的
: 小弟目前面临到一个问题 就是
: 我有可能博士後在国科会进用不过
: 现在已经7月中了 都没有消息
: 如果最後真的没有过 学校会怎麽处理啊? (附注:我是台大的)
: 可以因为计画中断释出吗?
: 中间的空窗期费用又该是谁出呢?
: 有谁遇过这问题呢 要怎麽解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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