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OTZ (BOOM)
看板DIRDS
标题[役政] 关於第二阶段请假问题
时间Mon Jun 4 10:04:28 2012
想请问各位研发替代役的版友
一般公司的服勤契约中有提到 一年之中请事假最多不可超过14天
如果超过十四天会怎麽办?
由於小弟最近家中有点事情 常常需要请事假 怕会超过契约中的规定天数
不知道是否有人有经验请超过14天?
会通报内政部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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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141.79
1F:→ YunJonWei:很多假别可以请吧, 不需要用到事假为理由请 06/04 22:14
2F:→ dannyowan:病假很好用,反正才扣1/4天的薪水+挂号费100..XD 06/05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