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fore (阿中)
看板DIRDS
标题[役政] 研发替代役博士後~出国交换研究
时间Sun May 13 01:26:27 2012
不知道PO在这里问适不适合
爬过文翻过Google 但是得到的资讯实在太少,所以想请问一下我的状况
就是如果服 学校的 博士後 研发替代役 出国规定是:
第7条 研发替代役役男申请出境之日数,限制如下:
一、参加考察、会议、展览、蒐集资料、学术交流:每次不得逾三十日。
二、参加训练、进修:每次不得逾三十日。
研发替代役役男经用人单位遴派赴国外接受训练、进修、蒐集资料或学术交流活动,
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受前项第一款或第二款出境日数之限制。
研发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间累计之出境总日数,不得逾应服役期之二分之一。
我的老师目前有国科会的跨国国际学术交流计画
是送博士後去国外进行研究
交换的时间可以12-18个月
老师(其实也就是用人单位) 答应愿意让我去18个月 (刚好是役期的二分之一)
那主管机关 (应该是役政署吧?) 会核准吗?
这将会影响我愿不愿意签下这分三年大约XDDDDD
有人有过这种去国外学术交流超过30天以上,脱离第一款跟第二款规定的吗?
以上,感谢回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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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245.73
1F:推 o760823:我记得我这梯也有人是这样担任博士後, 听他说是可以前一年 05/13 13:17
2F:→ o760823:半直接待在国外做博後, 不受你说的上述两条款限制 05/13 13:17
3F:→ o760823:详细情形你可以打电话问内政部做确认会比较好 05/13 13:18
4F:推 chingmao:我是六梯的,我去美国做合作研究一年..就当作是工作出差 05/23 09:33
5F:→ chingmao:所以一般只要用人单位OK, 内政部那边不会有意见的 05/23 09:33
6F:推 dreaminblue:用人单位 (你老板) ok就好 我正在办跟你一样的事~ 08/02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