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cheng (申诉进行中)
看板DIRDS
标题Re: 问题请教关於提离职时间, 95-2T国防役
时间Tue Dec 28 08:11:44 2010
我来说一下国防役的身份
我就是国防役96-2T (下有一梯, 上有万梯)
我们的身份是"退伍军人"
但随时都可能变成现役军人
以下是我这次去劳工局询问所得知的
1. 我们受劳基法保障 (意味者我们就是劳工,正职劳工,要缴劳保费).
2. 我们离职需提前告知 (如前, 我们为劳工).
3. 公司FIRE我们需国防部同意,而我们如果是未犯错而被资遣是可要资遣费
4. 我们是後备军人, 但回役马上转现役 (也就是马上国军ONLINE).
5. 公司保障14个月, 如果是OFFER LETTER注明而未写是"奖金"者, 属於薪资部份.
只要你做满当年, 就是有资格领. 那种说没撑到过年就不行的, 去劳工局告就有.
因为劳基法是规定公司需在当年结算年度之前发完这些钱.
6. 转分配也是要符合劳基法内规定的预告天数.
7. 我们受国防部保护, 所以我们是国防部的人. 要换公司国防部要同意.
8. 如同我之前所讲, 我们是劳工, 也是後备军人. 出国只要报备一声就可以出去了.
以上...大概是这样...如有误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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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sion:加油 祝你成功 ^_^ 12/29 17:56
2F:→ kocheng:祝我成功啥? 12/30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