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CB (小亦)
看板DIRDS
标题[问题] 有关工作地点搬迁的问题?
时间Thu Nov 26 21:42:18 2009
我为今年研发替代役男,九月份才刚到用人单位
目前处於第二阶段的时程
原本应徵时的工作地点为台中,但是公司即将在年底
在台北成立一个分部,并且打算把我调到台北去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首先,我一定得要接受公司的调动吗?
如果我不接受调到台北工作,仍坚持留在台中
公司可以因为这样而取消我的研发替代役资格
或是要我转调其他公司之类的吗?
如果,我接受公司调往台北工作的决定
可以向公司申请要求搬家相关的补助吗?
例如房租尚未到期就退租必须赔偿的押金
以及搬家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不知道在研发替代役第二阶段是否有适用劳动基准法
如果没有的话,那上述有关我们役男的权益
是否有其他法令依据可遵守?
谢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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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usanyin:认命吧... 你自己选的自己承担 11/27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