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tshuan (折翼的天堂)
看板DIRDS
标题想请问研发替代役年资问题
时间Mon Jul 13 14:09:02 2009
第三条 工作年资之采计(必要条款)
乙方服满法定之研发替代役役期者,其於甲方服勤之第二阶段服役期间,
采计为服役年资;於其服勤之第三阶段服役期间,采计为甲方工作年资。
那是不是第一年年资公司不承认 那就影响到分红跟奖金的问题
当初没注意到这各事项 现在才收到服务契约 有点傻眼
想请问一下有人去询问过公司的人资还是 内政部吗
还是第一届的研发替代役可以回答一下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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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0.190.15
1F:→ mit2502:公司有讲那是法令规定不能改 不过年资还是从一进公司就算 07/13 15:25
2F:→ mit2502:所以还是要跟自己的公司确认 07/13 15:26
3F:→ onion61:要问公司 好公司还是会承认 但是理论上是不须承认的 07/13 17:16
4F:推 woofers:和公司另外签的契约有承认说 07/13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