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teng (查明真相)
看板DIRDS
标题Re: [资讯] 研花役来喔!关於回役喔!
时间Sat Apr 18 23:48:17 2009
看了此修正草案条文还不是很清楚,
假设我想要转服一般替代役的话,
只要我擅自离职7日,我就可以成功转服一般替代役了吗?
因为看到"研发替代役甄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
第 十 条
役男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机关同意延期入营外,未依前条规定报到入营或
经查证资格不符者,由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其录取资格,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之直辖市、
县(市)政府予以徵集,服原应服之兵役义务及役期。
研发替代役役男因故未能完成军事基础训练及专业训练,或擅离职役累计逾七日者,由主
管机关废止其研发替代役资格,并指定改服一般替代役,通知其户籍所在地之直辖市、县
(市)政府予以徵集,补足应服役期。
前二项情形,主管机关应通知其用人单位。
在这里没有看到说,擅自离职7日要受到刑责,
只说会废止研发替代役资格,并指定改服一般替代役,
而我之前以为擅自离职七日会受到刑责,
是看到"替代役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及"替代役实施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四条 一般替代役役男涉及本条例第五十二条或第五十三条之刑事责任者,应由服
勤单位移请司法机关究办,并副知需用机关;涉及本条例第五十四条之刑事责任者,应由
主管机关移请司法机关究办,并副知需用机关或直辖市、县(市)政府;涉及本条例第五
十五条之一第一项之刑事责任者,应由直辖市、县(市)政府移请司法机关究办,并副知
主管机关。
研发替代役役男涉及本条例第五十二条之刑事责任者,应由用人单位向司法机关告发,并
副知主管机关。
第一阶段研发替代役役男涉及本条例第五十三条之刑事责任者,由主管机关移请司法机关
究办。
那麽应该以哪一个为主呢?
我一直为此感到困惑 orz
※ 引述《law19777 (冷静)》之铭言:
: http://rdss.nca.gov.tw/MND_NCA/
: 伟大内x部,之前莫明奇妙的快闪问卷,
: 现在快闪结案,对於回役也是含糊带过,
: 对於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10日内陈述意见或洽询!
: 不然就是再进一批白老鼠,继续实验了。
: 结论:
: x政部:
: 【不怕你进来後哭夭,就怕你不来参加研花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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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224.209
1F:推 bighead319:所以想回役的话,只要去给他环岛玩个几天就可以了吗 XD 04/18 23:51
2F:→ bighead319:玩满七天,送你回役 04/18 23:52
3F:推 yunggo:替代役实施条例有规定擅离职守的处罚规定 04/19 00:29
4F:→ yunggo:第十条是关於还没入营的人.如果已经受训完的就无关了 04/19 00:30
5F:→ yunggo:替代役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是有徒刑的.还有可能会送回成功岭喔 04/19 00:31
6F:→ rayteng:第十条中的"擅离职役累计逾七日", 这个应该是指受训後吧? 04/19 00:56
7F:→ rayteng:所以我才会觉得疑惑 04/19 00:57
8F:→ rayteng:怎麽"研发替代役甄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会跟"研发替代役甄 04/19 00:58
9F:→ rayteng: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写的不太一样 04/19 00:59
10F:→ rayteng:错了, 是"研发替代役甄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和"替代役实施 04/19 01:00
11F:→ rayteng:条例"写的不太一样 04/19 01:00
12F:→ law19777:一个是母法一个是子法,子法适用母法,了了吗! 04/19 02:31
13F:→ law19777:现在明白了吧,呵,当初只看子法的都被骗了啦...... 04/19 02:32
14F:推 yunggo:应该一个是进成功岭7天後.一个是到用人单位7天後 04/19 12:37
15F:→ yunggo:成功岭擅离职守7天是直接废止资格与到用人单位後依母法规定 04/19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