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endgison ()
看板DIRDS
标题Re: [问题] 有谁可以翻成白话文~
时间Wed Mar 11 15:35:08 2009
※ 引述《onion61 (呆~~~)》之铭言:
: [「研发替代役甄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修订议题_调查(研发替代役役男)]
: 研发替代役甄选训练服役实施办法系由内政部於九十六年五月三十一令发布施行,
: 迄今尚无修正纪录,兹因依法核定录取之研发替代役役男,於报到入营前,
: 因具可归责之事由,经用人单位报请放弃预备录用,如未将其办理废止录取资格,
: 役男可能强行要求入营训练,并以无用人单位接收进而改服一般替代役,
: 致产生具可归责者,反而受益之现象;
: 另现行有关役男未能於限期内完成转调,
: 须由主管机关(内政部)协调其他用人单位接收进用,
: 并须役男拒绝主管机关协调之用人单位接收进用时,
: 方得废止其研发替代役资格,改服一般替代役之规定,
: 与制度设计精神系由用人单位与役男自由洽谈录用之意旨不符;
: 此外,倘役男专长及自身条件完全不符其他用人单位之需求,
: 或因用人单位基於营运考量无意接收役男,势仍无法顺利完成转调作业,
: 将形成役男役期持续进行,
: 已无力经营之用人单位依法仍必须继续负担进用役男之成本,
: 故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爰依研发替代役制度设计精神及实际需要,
: 检讨修正本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九条规定。
: -----------------------------------------------
: 我国文太差@@
: 有好心人可以翻成白话吗?
以下连结是PDF说明档
http://rdss.nca.gov.tw/MND_NCA/downloadSysFileAction.do?fileID=227
修正第十条 就是在入营前,如果因为役男本身的因素遭到用人单位放弃预备录用
造成无人录用状况的话,就得回去当一般兵
修正第十九条 被释出的役男,一个月内如果找不到人要你的话,就要服一般替代役
内政部不会帮你协调转调
如果我的理解有误的话,烦请指正
感觉内政部怕役男利用研发替代役制度偷渡服一般替代役
又怕淌入役男在转调过程中的浑水@@
※ 编辑: legendgison 来自: 59.124.69.118 (03/11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