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nggo (救急Buy!!)
看板DIRDS
标题Re: [役政] 高补考保留时间
时间Wed Mar 4 19:33:56 2009
※ 引述《liuliejane (菜鸟工程师)》之铭言:
: 如题
: 如果高补考在研发役其间考上
: 可以保留到3年服完役吗?
: 还是有期限限制
: 因为看到考试办法好像是军人才有
: 替代役这方面是如何呢?
这个问题我问过考选部跟保训会与役政署
公务人员考试正额录取人员无法立即接受分发者,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第3项规定
得检具事证申请保留录取资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进修硕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进修博士,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五年。
三、疾病、怀孕、生产、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归责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而其中法定役期部份
一般兵及替代役适用兵役法第16条义务役的役期(一年)
研发替代役适用替代役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目前三年)
在营证明书请用人单位上网申请
会寄到用人单位
关於保留项目
考选部办的考试且资格非限定役毕的皆可
限定役毕的特考或是国营事业不能保留
如:基层警察或中油台电等
增额也不行保留
也就是第一次公布的缺额
但是如果来得及在受训前报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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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9.213
1F:推 dong812:所以三年後退役~可直接到公家机关上班? 03/04 19:41
※ 编辑: yunggo 来自: 114.41.10.109 (03/04 19:44)
2F:→ yunggo:嗯嗯~可以当然中间有受训~其实跟一般退伍的人一样 03/04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