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nobear (souvenir)
看板DIRDS
标题Re: [役政] 研发替代役服役期间出国规定
时间Mon Oct 13 22:17:15 2008
: 回到原po,特殊原因都写特殊了,当然不包括你出国去爽啊~
: (抱歉,非针对原po,我是把役政署"公务员"的话说一遍而已)
: 说明一下,本来役政署给公司的信里是写说"个人旅游"算特殊事由,
: 意即你想出国观光,可以用这个事由申请,役政署不会管你。
: 然後九月我进公司的时候呢~ 因为觉得这个事由怪怪的,就再跟役
: 政署的人confirm了一下,他们也说了可以用这个理由申请出国。
: 等到十月的时候呢,役政署的人改口了,说"役男可以出国观光,
: 造成民众观感不佳,因此研发替代役男服役期间(意指三年间),
: 不得以观光、个人旅游为事由申请出国"。
: 再check的结果仍然一样~ 就是你的事由不能出去玩。但如果你很想出去
: 玩怎麽办?想办法认识你家的CEO,然後把他变成好人CEO,说服他你何等
: 重要,非得派你出国考查不可,那你就可以出去名考查,实观光,就像我
: 们中华民国政府伟大的官员们一样。不过我不觉得有哪间的CEO人这麽好 ...
我今天问了公司的HR
他说就算连第三阶段都不能够出国
大家真的不觉得自己权益受损嘛
就算没出国打算有点像是被关住的感觉
要怎样才能把这个行政命令改变呢
或是至少让内政部知道
想说明天乾脆直接打电话到内政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0.141.152
1F:推 MrAndrew:上次演讲不是说第三阶段出国 内政部基本上不管制 10/13 22:21
2F:推 ab721127:上次演讲有说如果是正当理由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半都OK 10/13 22:36
3F:→ cutenobear:请问正当理由是包括观光吗? 是第二阶段还是第三阶段呢? 10/14 01:07
4F:推 but:再怎麽不管制 要透过HR提出申请就是很麻烦啊 10/14 01:43
5F:推 shiangan:楼上的"but"接的真好 呵 10/14 23:53